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4〕2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
和对接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我市加快产业发展升级、促进结构优化、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顺应政策挖掘项目,抢抓机遇争取更多政策支持,现将《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和对接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把加强国务院政策研究和对接工作作为当前及明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在牵头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做好国务院政策及国家部委和省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对接工作,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表或计划表,并及时向牵头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动态,积极做好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对接争取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分工抓落实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对接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
一、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我国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国务院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业施策,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政策涉及的钢铁、水泥、光伏是我市主要行业,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应对。
(一)《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国家和省推广光伏应用的政策机遇,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重点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争创一批全国光伏应用示范区、示范小镇及示范村。(2)积极应对光伏产业产能阶段性过剩的挑战,规范产业发展秩序,重点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高单晶硅、多晶硅、薄膜、电池等光伏产品转换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光伏骨干企业。
2.重点工作:(1)编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光伏电站建设布点规划,做好各规划间的协调和衔接。(2)完善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研究制订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政策措施。(3)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力度,重点争取国家光伏应用示范区、示范小镇及示范村,争取光伏发电总量指标,争取我市光伏产品进入省光伏产品目录。(4)充分利用光伏发电可抵扣能耗和增加能耗空间的政策,加强光伏发电量的统计及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工作,积极参与用能指标交易活动。(5)摸清可不占用年度土地计划指标的各类未利用地规模,协调好电网企业各项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电量补贴和财税、金融、土地等各项支持政策。(6)按照光伏产品的检测和认证标准,做好光伏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国家或省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生产标准体系。(7)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重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帮助各县(市、区)做好项目申报与争取等工作。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质监局、物价局、电力局。
(二)《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
1.工作要求:(1)积极应对我市钢铁、水泥等行业面临的现实挑战,以“做优龙头、上大压小、兼并重组”等方式调整优化存量,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着力增强我市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2)抢抓国家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倒逼机遇,加强对我市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产能利用情况的研究和分析,加快推进“腾笼换鸟”,力争腾出更多能耗空间,换出更优生态环境。
2.重点工作:(1)分析研判我市化工、钢铁、机械、水泥、光伏、特种纸等主要行业产能利用情况,重点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涉及的钢铁、水泥、光伏等行业,以及属于高能耗、高排放、低层次、低效益的素质性过剩行业,提出整治提升意见,分行业制订工作计划。(2)加大元立等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现有钢铁产能的产品、技术升级,延伸下游钢铁制品产业链。(3)加大对水泥行业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循环型生产和高标号水泥、特种水泥的产能比重,强化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约束,依法淘汰落后产能。(4)加大对化工、碳酸钙等行业中“低、小、散”企业的整治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推进过剩产能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5)加快建立健全“行业准入、信息引导、行业预警、产能置换、依法退出”等长效机制,建立行业产能数据收集和研判制度。(6)开展我市发展船用配件及设施等产品的前瞻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
二、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新出台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体现了新一届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政策“含金量”高、激励约束力度大,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对接争取,抢抓政策机遇。
(一)《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1.工作要求:(1)深刻理解循环经济发展是未来发展趋势和我市比较优势所在,把发展循环经济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位置,理清循环经济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探索基本模式、技术路线和实现方式等。(2)抢抓国家加大循环经济支持力度的机遇,争取对我市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重点争取各类国家试点和示范建设。(3)研究循环经济发展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尤其是对我市主要行业发展带来的转型压力,提出工作建议。
2.重点工作:(1)对照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在抓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基础上,梳理出一批我市要重点争取的“十百千”示范项目和可争取专项资金的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的沟通联系和对接争取,积极争取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2)重点做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编制完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3)制订出台《衢州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全市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和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并针对我市的生猪养殖污染、餐厨废弃物污染等突出问题,每年安排若干项重点工作。(4)在深入研究我市循环经济基本模式和循环产业链的基础上,谋划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收集循环经济领域的重点企业信息,开展循环经济招商推荐活动。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赵建林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农办、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协作办(招商局)、综合执法局,巨化集团公司。
(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理清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主要目标、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市主导产业之一。(2)针对我市节能环保领域的薄弱环节,安排一批重点节能环保工程,扩广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健全一批长效管理机制,并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使我市生态优势更加彰显。
2.重点工作:(1)全面开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现状调查,摸清产业现状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编制节能产业发展规划,制订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及实施方案,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分析制度。(2)对照国家及省相关支持政策,谋划一批城镇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绿色建筑行动、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包装一批现代田园城市、生态家园建设、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的沟通联系和对接争取,积极争取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3)充分利用浙江中关村产业园平台,建设区域节能环保科技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节能环保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或产业化基地(示范区)布局我市。(4)谋划一批对外招商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一批对社会资本开放的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做好招商推荐工作。(5)落实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和再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力争我市节能环保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6)开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业务知识培训。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科技局、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协作办(招商局)。
(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工作要求:(1)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大气环境的思想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深入研究我市大气环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具体指标、工作措施及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若干年努力,使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休闲区的要求。(3)对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国家部委、省政府的配套措施,谋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2.重点工作:(1)举办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的专家讲座和各类研讨会,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思想认识,强化环保责任意识。(2)根据我市的发展定位,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国家休闲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工作,逐步把空气质量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3)抓好《衢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暨PM2.5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实施,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环资政策,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责任人联络机制。(4)围绕国家和省“治水治气”项目资金,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的沟通联系和对接争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广局。
三、大力开发服务产品,提高生活品质
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等,与我市国家休闲区建设、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紧密相关,是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深入研究,积极推进。
(一)《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机遇,完善政策措施,努力把健康服务业培育成国家休闲区的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2)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要。
2.重点工作:(1)把发展健康服务业作为创建国家休闲区的重要内容,加快编制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分析制度。(2)谋划建设浙江省中医针灸学会重要基地等一批重大健康服务业项目,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打造健康旅游、生态养生、养老护理等特色产业集群。(3)深入研究并解决我市健康服务业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同等对待、审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健康服务业招商作为专业招商的重点内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4)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的基础上,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人才充分有序流动机制。(5)加大社会办医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马梅芝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旅游局、服务业办、协作办(招商局)。
(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机遇,完善政策措施,做大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以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
2.重点工作:(1)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创建国家休闲区的重要内容,加快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研究完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养老服务业统计分析制度。(2)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养老服务需求与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与养老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创新发展养老医疗合作模式,积极争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并争取列入国家或省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可行性研究。(3)谋划建设浙江省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加快实施一批社会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推进一批养老服务项目的前期论证与开工前准备工作,开展一批项目前期调查研究。(4)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和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养老门槛,加大养老服务业招商力度。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毛建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服务业办、统计局、协作办(招商局)。
(三)《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1.工作要求:抢抓休闲旅游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国家休闲区和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2.重点工作:(1)研究谋划改善旅游休闲环境、推进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完善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提升旅游休闲服务质量等措施,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旅游休闲体系。(2)修改完善国家休闲区产业规划,争取使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3)明确休闲区发展工作目标,合理布局休闲产业空间,谋划一批项目、排出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的实施。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赵建林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四、加快信息技术运用,促进新兴产业的培育
新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信息产业是衢州发展“短腿”,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加快发展。
(一)《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信息化的思想认识,顺应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的趋势,把发展信息产业、扩大信息应用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我市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的思路,找到结合点与突破口,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把信息产业培育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重点工作:(1)举办信息产业、信息消费为主题的专家讲座和各类研讨会,提高信息化是未来发展趋势的认识,探讨我市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2)开展信息产业、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消费的现状调查,开展信息产业、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订政策措施。(3)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型,积极培育新型业态。(4)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谋划、引进、实施一批信息项目,积极争取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和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的专项资金,适时争取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5)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商务局、统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二)《“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1.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宽带网络重要性的认识,把宽带定位到与水、电、路同等地位的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我市宽带网络的发展目标、发展时间表、重点任务、政策措施。
2.重点工作:(1)把宽带发展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宽带衢州”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统筹布局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推进骨干网、接入网、城域网应用基础设施等升级改造,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力争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光纤入户、农村宽带进村。(2)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信息技术产业及网络建设、业务创新、推广应用等领域。(3)研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对争取项目、资金的机遇,积极向省、国家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的倾斜支持。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广局、住建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三)《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1.工作要求:研究利用物联网促进我市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提高我市信息化水平,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重点工作:推动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加快交通、公共安全、农业、林业、环保、家居、医疗、工业、电力、物流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在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实施物联网典型示范工程,并积极争取物联网专项资金,加快构建智能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兴业态。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仲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电子政务中心。
五、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各类社会资本
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措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事项,将有利于激活民间资本,促进相关领域的建设和发展。
(一)《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国家休闲区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明确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并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2.重点工作:(1)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网现状调查,制订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修改完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2)谋划、包装和推进一批城市道路、城市管网、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排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年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厅资金支持;对已谋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提升等项目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3)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和运营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占跃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保局、西区管委会。
(二)《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1.工作要求:把握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精简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等机遇,加快推进我市铁路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重点工作:(1)做好衢宁、衢丽等铁路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争取衢州至黄山铁路、江山至浦城铁路等纳入全国性的铁路网规划中。(2)做好城际铁路项目前期,争取建德至衢州城际铁路、杭金衢城际铁路等纳入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尽早开工建设。(3)推进市域铁路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研究创新投融资模式,研究探索铁路建设资金筹措新途径,推进货场搬迁项目、衢州站站房改造等项目。(4)充分总结衢常铁路引入民营资本的建设经验,争取引入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5)支持铁路车站、代征地、边角地及沿线用地综合开发,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适度提高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开发建设强度。⑥积极发展培育铁路装备制造业,努力争取有条件的铁路装备纳入国家及我省铁路建设的设备采购目录。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赵建林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国资委、铁路建设办公室。
(三)《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1.工作要求:按照指导意见及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探索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和提供方式。
2.重点工作:学习先行地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督、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赵建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
(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落实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措施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1.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2.重点工作:(1)研究制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2)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内容表述和其它地区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我市促进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学习北京、武汉、杭州等地试点做法,在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外包、工业平台、城际(市域)铁路等重点领域先期谋划包装启动一批项目进行试点,研究探索民间投资合理回报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流向社会急需的领域。(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中心,采集企业信用资源,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估系统。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朱建华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商务局、旅游局、金融办、协作办(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人行、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