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82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徐谷青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多年来,在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及创建过程中,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谷青同志,作为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的创建者、负责人,为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倾注了浓厚的文化艺术内涵,成就了景区的高品质建设,对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作出了杰出贡献。2013年9月12日,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被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我市国家5A级旅游景区零的突破,对推动我市旅游业大发展、大提升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决定给予徐谷青同志记个人二等功1次。
希望徐谷青同志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再立新功。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