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8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化根宫佛国
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9月12日,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被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我市国家5A级旅游景区零的突破。在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的开化县人民政府等3个先进集体和程小汉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打好旅游业大发展战役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学习先进,努力工作,为推动我市旅游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
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
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开化县人民政府
衢州市旅游局
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12名)
程小汉(开化县委办)
方利明(开化县府办)
胡 亮(开化县委宣传部)
汪圣王乐(开化县旅游局)
汪福海(开化县国资办)
徐红卫(开化县住建局)
余永富(开化县国土局)
郑 斌(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相建平(开化县交警大队)
周大火(开化县消防大队)
陆贤文(开化县城关镇)
韩海生(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