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3.12.31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381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衢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局、住建局: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请示》(衢规〔2013〕5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衢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指导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户外广告设置要严格遵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强制性内容要求,突出衢州城市的特色。公益广告不得与商业广告混合设置。地名(街名)指示牌禁止设置广告。
  三、你们要根据《规划》提出的建设要求,协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规划确定户外广告设置分区、设置导引、设置载体和公益广告设置,并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衔接,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四、市住建局要按照《衢州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7号)要求,抓紧委托设计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区户外广告技术规范,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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