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1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衢化医院: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新一轮的医师定期考核年度为2012年到2013年。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衢化医院、衢州骨伤科医院的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由市卫生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初定11月底。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在当地卫生局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后,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衢州市卫生局。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及时通知并组织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建立、维护“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医师账户,录入相关信息。符合考核机构申报条件的,要积极申报成为考核机构(申报程序见文件规定)。上一周期已成为考核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本周期需提交“考核机构延续申请表”,经同意方可延续。申报及延续考核机构材料需在11月6日前报送衢州市医学学术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瑾,电 话:8870258
衢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浙江省卫生厅。
 衢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附  件: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020131031455928138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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