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安监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30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安监〔2013142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支队:
现将《衢州市安监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28日   
 

 

 
 

 

 
衢州市安监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48号)的要求,现就当前市安监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和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的原则,建章立制并依程序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当前重点公开内容
(一)公开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事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办理,制作“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七公开内容,并纳入到电子监察系统当中,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开,全程接受监督。市安监局网站从2013年7月份起每月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公告。
(二)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在市安监局网站或市级平面媒体及时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政策文件;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专项整治等情况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涉企的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工作要求信息等。
(三)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一是依法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信息公开,2014年市域内发生的、管辖范围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全面公开;二是指导、督促县(市、区)调查处理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局务重大事项信息。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及涉企财政补助情况、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做好部门干部使用的公示、任命信息公开;三是做好下属单位或管理单位相关审计信息的公开。
(五)做好安全生产预警、预防和事故应对处置信息的公开。根据历年事故的经验、四季气候的变化和特殊气象情况,及时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提示、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本级政府指令或配合授权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市局各内设处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按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公开各自处室分管范围的办文、办事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市局办公室为局信息公开的综合承办处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要督促各处室认真、及时公开相关的信息;对公众的询问要及时移交承办处室并及时回应;对发布的重要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
(三)信息公开后,市局办公室和各处室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要认真研判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社会的关切。
 
 

 

 
 
 
 
 
 
   衢州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8印发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