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邮站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29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3154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村邮站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邮站运行管理,深入推进村邮站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邮政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1〕12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完善村邮站的服务功能
  (一)本通知所称的“村邮站”是指在衢州市辖范围内的“村级邮政服务站”。村邮站按功能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站主要办理业务为“基本服务功能”,即信函、报刊、普通包裹投递和受理。二类站以邮政基本服务为主、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等扩展服务为辅;三类站为信息化村邮站,开办所有“基本服务功能”,并办理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账户转付和小额助农金融保险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及农特产品配送等“扩展服务功能”。
  (二)村邮站类别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进行调整。调整时,各乡镇(街道)要会同邮政部门将村邮站调整方案上报当地政府审批,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要配备村邮员,同时对村邮站的运行经费作相应的调整。村邮员由各行政村以招聘或兼职形式确定,负责村邮站的日常村邮服务。
  (三)村邮站需增加扩展服务项目时,应向邮政局提出申请报备,未经批准擅自接办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接办村邮员负责。
  (四)已交付使用的村邮站,未经县(市、区)政府和邮政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和用途。
  二、逐步提高三类村邮站比重
  三类村邮站除提供基本服务功能外还提供了小额助农取款服务,各类通信充值、代售长途客车票、飞机票、代收水费、有线电视费,代发养老金、网络代购、体育(福利)彩票、金融保险、物流分销、旅游宣传等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功能。信息化村邮站的推进符合民生,深受群众欢迎。各地应逐年提升信息化村邮站占比(全市三类信息化村邮站2013年升级补建计划见附件1)。
  三、加强村邮站的日常运营管理
  (一)提高村邮站规范运营水平。村邮员需通过邮政部门的业务培训后上岗,并与所在社区(行政村)签订《村邮站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和权利。要求村邮员与当地村委会协议签约率达到100%,村邮站正常运营率要达到98%以上,运营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日,到户投递率达到100%。具体由市、县邮政部门负责制订考核办法。
  (二)村邮站的考核。
  1.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村邮站。
  2.考核内容:由市、县(市、区)邮政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村邮站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每月考评一次(考评项目见附件2)。邮政部门根据日常现场检查的情况,每月进行汇总整理,提出村邮人员履职情况和服务水平考核意见,次月10日前将村邮站运营情况汇总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或按季兑现村邮站补贴。每年年末,邮政部门向各乡镇(街道)报送年度考核情况反馈。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意见。
  1.村邮员有贪污挪用代理邮政业务票款和丢弃、损毁、私拆他人邮件等其他侵犯公民通信权力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被重新聘用,并依法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2.村邮员不及时投递致使邮件积压延误,当月发现2次及以上,报送乡镇(街道),停发当月补贴,并由其责成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重新选聘新的村邮员。
  3.村邮员未按规定时间正常工作、当月发现2次及以上的,报送乡镇(街道),停发当月补贴,并由其责成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重新选聘新的村邮员。
  4.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求调整村邮员,原则上要求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前15天向乡镇(街道)及邮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步提交新的人选,经乡镇(街道)与市(县)邮政局审核同意,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村邮站日常运营经费保障。
  根据《衢州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衢政办发〔2011〕128号)关于“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后续运营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村邮站不同分类情况确定标准,并做好保障落实”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村邮站运行经费的保障投入,采取地方财政保障或补助、村级运行经费列支等方式,及时拨付,确保村邮站的正常运营。
  村邮站运营补助经费标准根据村邮站分类与规模大小、日常工作量多少等情况确定,原则上一类站不低于100元/月/站,二类、三类站可适当拉开差距,有所提高。
  (五)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1.邮政局:负责做好村邮站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配合做好村邮站资源整合和服务功能扩展;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交村邮站考核结果;负责对村邮员资格的审核及村邮站升级的审批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村邮站日常运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村邮站日常运营管理、村邮员补贴落实等工作;负责解决辖区内村邮站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协调邮政、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村邮员等各方关系。
  3.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村邮员的选聘和更换,并按要求上报镇乡(街道)与市(县)邮政局审批,同意并培训合格后,与村邮员签订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负责督促村邮员按照邮政部门要求履行好村邮员职责,开展好基本服务和扩展服务。
  4.村邮站(村邮员):履行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的职责与义务。拟不再承担村邮人员工作,需提前15天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报市(县)邮政局审核,并由各级邮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离职。在此期间,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临时负责村邮站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村邮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衢州市村邮站运营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邮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统一负责协调解决村邮站日常运营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附件:1.2013年各地三类村邮站新建目标
  2.衢州市村邮站(村邮员)服务目标管理考核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1
2013年各地三类村邮站新建目标
责任单位
现有村邮站
    
2012
三类站个数
2013年新建(升级)三类站任务数
柯城区
65
65
10
衢江区
271
70
0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27
17
0
市西区管委会
13
13
0
江山市
289
56
51
龙游县
242
38
30
常山县
201
70
6
开化县
245
80
13
合 计
1042
409
110
 
   
附件2
衢州市村邮站(村邮员)服务目标管理考核表
村邮站:
 
村邮人员:
 
考核月度
201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得分
 
保障公民通信权力
村邮人员有丢弃、损毁�medium none; border-right: windowtext 1pt solid; padding-top: 0cm">
及时投递及时清退及时缴款
不及时投递致使邮件严重积压延误,发现一次扣15分;不及时清退无着、改退邮件,每次扣5分。
20
 
 
正确办理邮政业务
代办邮政业务时发生业务差错,每起扣2分;无故拒办邮政业务每起扣5分。
5
 
 
档案完整上交及时
邮件交接清单、投递清单等邮政档案每缺1份扣3分;上交不及时每次扣1分。
5
 
 
妥善使用用品用具
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配置的邮政用品用具丢失、损坏的,每起扣2分,并按价赔偿。
5
 
 
规范服务
邮政受理的用户投诉,经查实确属村邮人员责任的,每起扣10分;村邮人员擅自接办未经批准的便民、扩展叠加项目,当月考核分值为零;擅自停办便民、扩展叠加项目,当月考核分值为零
10
 
 
正常营业
村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营业的,每起扣5分。
10
 
 
合计
100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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