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档须知

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衢州市档案馆是衢州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中心和衢州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衢州市档案馆提供衢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件的查阅服务。
二、我国公民和组织凭身份证、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可到本馆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外国组织和个人到本馆查阅已开放档案,须经我国有关部门出具介绍信,提前向省档案馆提出申请,说明本人身份、利用目的、查阅范围。具体规定请见《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
三、凡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的利用者均需详细准确填写《衢州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效果登记表》。
四、利用者可以根据需要摘抄或复印,但档案一律不得外借。复印件一律加盖衢州市档案局(馆)档案资料复制专用复印章。
五、凡查阅、利用和公布未开放的信息、资料,利用者均须详细准确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局(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六、凡来本档案馆查询利用者须自觉遵守规则,维护档案、资料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禁止勾划、折叠、涂改、撕扯和用唾液翻阅档案、资料;禁止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除本查阅室设施之外的数码、电子工具。
七、查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根据机关作息时间调整)
八、联系方式:地址:衢州市须江路88号市档案馆档案查阅中心 
另: 因时间仓促,编印中难免有遗漏、失误之处,敬请谅解。
 衢州市档案局(馆) 邮编:324002
电话:0570-3081213   3080500      传真:0570-3080500       
网址:daj.qz.gov.cn                                   电子邮箱:qzdaj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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