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并重,加强档案、地方志工作基础理论和应用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和熟悉专业技能,不断创新,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 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全体工作人员定期参加机关集中学习,无集体安排时,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结合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专题研究和探讨,以学习来指导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学习运用中心发言、听取专家和领导报告、考察调研、集中交流研讨等形式,提高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质量和效果。鼓励撰写调研、学习体会和论文,每人每年一篇以上。
4. 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局统一安排机关干部参加档案培训和党校、上级及同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同时,积极举办培训班、讲座或以会代训,开展学习交流。党员干部每年脱产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以拓宽视野,增进见识,提升水平。
5. 局每年分期分批安排党员干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到基层学习锻炼和调查研究,加快他们的知识更新步伐,培养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 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历(学位)教育的有关费用报销,学习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不予报销学费。经批准参加外地函授学习的,集中面授、考试往返车船费凭据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在外函授期间不享受伙食补助费。
7. 建立《衢州市档案局学习培训登记薄》,作为年底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在单位和个人的年终总结中都要对理论和业务学习情况作出小结,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
8. 对离退休老干部,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