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14.07.16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首问责任制

一、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本局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办事效率,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凡受到来本局办事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市档案局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当面询问的,属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期限,一般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为询问人指明有关处室的方位和房号(或具体地址)。

五、电话询问的,属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认真地给予答复;属其他处室职责范围的,则要告知该处室的电话号码。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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