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州)、中国(嘉兴)、中国(衢州)、中国(台州)、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来源:

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湖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和部署,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快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政策,加大要素保障等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改革创新举措风险评估和防范等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加快制定支持综试区发展的政策举措。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湖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特色定位。

1.聚焦“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围绕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做精做深“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推动以纺织服装(童装)、木业、休闲文化、绿色家居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拓展海外营销渠道。

2.聚焦“物流枢纽+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发挥湖州市在苏浙皖三省交界区中的产业集群优势和物流节点作用,优化湖州市“四纵三横”高速公路网和内河航运、多式联运服务,主动融入周边地区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智慧互联、绿色环保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物流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聚焦两大特色和“三平台、四创新、五行动”工作体系,推动建成具有湖州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一批创新经验和先行模式,努力将综试区建设成为“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引领区。力争到2022年,全市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500亿元以上、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总额50亿元以上,培育年进出口交易规模十亿级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5个(包含百亿级以上2个)、自主跨境电子商务品牌200个以上,累计招引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主体20个以上,建成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20个以上。

(三)空间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差异定位、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一区一核多园全网”模式,打造湖州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一区”指综试区,范围包括湖州市全域,主要面向辖区内经工商注册并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各类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一核”指在湖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支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为综试区政策落地提供保障和支撑。“多园”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目前包括吴兴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园、南浔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园、德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长兴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安吉“两山”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等,未来将逐步扩大园区覆盖面,为综试区发展提供线下实施载体和服务落地平台。“全网”指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或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若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推动综试区相关服务进集群(市场)、进园区、进企业,实现湖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一)建设三大平台。

1.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面向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原则,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备案认证和管理服务,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和监管互认,提供通关、免税申报、结汇、金融、物流等环节在线服务。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网货供应平台资源,逐步拓展品牌管理、外贸代理、征信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创意设计、营销推广等功能,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商务信息服务。

2.建设跨境园区平台。按照“全市覆盖、一县(区)一园、错位发展、梯次协同”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作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线下延伸的承接载体。按照“1+N”模式打造湖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个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区域设立若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行业资讯、资源对接、市场拓展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3.建设基础支撑平台。支持湖州市加快建设跨境邮件、快件监管中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强化境外资源共享,缩短市场拓展和组网周期,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及“快递出海”新模式。改造提升一批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数字化、智慧化的国际物流仓储服务。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技术支撑。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外重点市场建立体验店和配送点,推进境外线下分销。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境外营销平台合作,在境内外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直播间,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服务。

(二)推动四大创新。

1.推动监管制度创新。推动湖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高质量运营,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建设德清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长兴保税物流中心(B型)。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流程,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协作,加快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开展“9610”“1210”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以及“9710”“9810”等B2B和B2B2C业务。

2.推动金融政策创新。定制化设计综试区绿色金融产品。强化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低成本资金支持,定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票据贴现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大数据信用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项下风险承保规模和融资规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3.推动统计制度创新。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多方联动、多点监测”的统计方式,建立以申报清单数据、平台采集数据和企业直报数据为依据进行统计分析的新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

4.推动信用及标准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打造服务综试区的信用基础设施,建立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以跨境电子商务B2B为突破口,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模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

(三)实施五大行动。

1.产业集群质效提升行动。聚焦现代纺织、绿色家居、休闲文化、美妆、机电、新能源等特色产业,鼓励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B2B和B2B2C等业务。鼓励特色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湖州专区或特色产业带,提升“湖州制造”在全球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吴兴区跨境电子商务总部园及海关监管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模式。

2.市场主体精准引育行动。优化湖州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结构,壮大主体规模,形成发展梯队。大力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育一批“生产+销售”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鼓励优质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培育一批聚焦细分行业、面向全球市场的平台型企业。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双百”计划,培育一批品牌型企业。落实“湖九条”相关招商政策,加快引进一批全国性、全球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湖州市设立区域总部、分拨中心、物流中心和服务中心。培育和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服务商,补齐服务短板。

3.内外贸融合发展行动。创新内外贸融合市场机制,搭建内外贸发展载体,实现内外贸两个市场互促、互动和互通。探索开展“前店+后仓”“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体验中心+步行街夜光经济”等新型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结合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要求,加快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布局进出口商品品牌街区,建设保税备货、保税展示交易、直购进口等多项业务并重、线上线下联动的进出口商品展销综合体,打通国外优质商品国内销售渠道。

4.人才体系创新共建行动。发挥市场引导和政策驱动“双动力”,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紧缺的顶尖型人才、领军型创业团队和研究团队。加强校企合作、政产学研合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理论研究,打造高端智库,提供政策研究和企业咨询等服务。建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长效培育机制,鼓励在湖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打造专业的师资队伍,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实务型人才。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与人才发展联盟,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对接。

5.物流枢纽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安吉“两山”电子商务产业园、德清临杭物流园、长兴综合物流园建设,打造集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商贸、多式联运和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大循环系统。深化“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和“水水中转”(FOB安吉港)模式,推进国际集装箱航运便捷化。发挥铁路长兴南货场、湖州西铁路货场作用,拓展国际班列和海铁联运功能。积极引进第三方优质物流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仓和集货仓建设,探索海外仓、集货仓数据平台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互联,探索打造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跨境电子商务分园等载体。







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定位。

1.聚焦“区位优势+跨境电子商务”定位。充分发挥嘉兴市在长三角地区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与沪杭同城”战略,推动嘉兴市更好地发挥贸易支点、物流节点作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区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关联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2.聚焦“自贸联动+跨境电子商务”定位。充分发挥嘉兴市接轨上海“桥头堡”作用,推动跨区域联动合作与创新,深化综试区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相关区域平台联动,全面提升嘉兴市对外开放水平。

3.聚焦“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定位。发挥嘉兴产业集群优势,以主体培育、品牌打造、产业链构建、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200亿元,年跨境网络零售出口增速不低于30%,推动新增300家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培育10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品牌。到2022年底,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500亿元,打造30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新增10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打造50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新增15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三)功能布局。综试区采取“一核一区多园”空间布局。“一核”,即以嘉兴综合保税区(A区、B区)为核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监管线下平台,集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要素资源,完善保税物流监管设施,提供企业备案、通关、结汇、免税申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信用、金融结算等全方位在线服务。“一区”,即以机场临空经济区为依托,推动嘉兴军民合用机场建设,打造嘉兴全球性航空物流枢纽网络及各类监管场所。“多园”,即以产品交易、支撑、孵化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载体,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基地、产业集群、核心监管平台以及综合物流供应链网络枢纽等。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三大主体。

1.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主体。以毛衫、经编、箱包、紧固件等特色产业集群为抓手,主动对接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引导外贸龙头企业、内贸电子商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大卖家向平台型企业转型。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超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响“嘉兴制造”品牌,引导辖区内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嘉兴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2.培育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主体。充分发挥嘉兴综合保税区(A区、B区)保税仓储功能,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聚和溢出效应,接轨上海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线下新业态,延伸消费前端,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创新全球进口商品采购与分销、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进口水果集散交易区、国际进口商品城、进口冷链商品集散交易专区、进口日用品集散交易专区“一个中心四个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进口商品集散交易中心。

3.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改造现有载体,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加快引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品牌策划与推广、知识产权、云计算、物流、支付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配套企业,支持本土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快速成长。加快引导一批本地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科技研发型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商(协)会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供应链。

(二)建设四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面向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加强整体设计,整合优化政府现有资源,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信息互换、数据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实现企业备案、通关、结汇、仓储物流、身份认证、金融结算等环节一站式在线服务。创新通关便利化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推行“一键申报、全国通关”等措施。

2.建设线下产业集聚平台。发挥嘉兴产业集群发达优势,依托海宁经编、平湖箱包、桐乡毛衫、秀洲智能家居、海盐紧固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强化政策扶持,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才入驻园区。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打造嘉兴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嘉兴电子商务产业园、海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长三角(秀洲)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嘉兴同舟数字经济(跨境)创新中心、海盐“168创业小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平湖市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嘉善信息科技城、桐乡市振东物流电子商务中心等9个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3.建设核心监管平台。依托嘉兴综合保税区(A区、B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各类进出口业务模式的综试区核心监管平台。在源头可溯、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嘉兴全球性航空物流枢纽监管设施建设,支持机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等监管模式落地。加强对经营、销售进口商品国内零售及其仓库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等项目的监督管理,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查验中心。

4.建设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建设集物流数据、物流服务、行业监管、物流供应链数字化于一体的嘉兴综合物流供应链网络枢纽,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推进嘉兴军民合用机场建设,打造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高效协同、运输信息全程贯通、运输标准统一规范的物流信息枢纽港生态圈。争取建设嘉兴国际邮件互换局。加快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技术支撑。

(三)创新五大模式。

1.创新市场采购贸易融合模式。融合综试区相关政策,创新市场采购贸易机制,从产品制造、采购、分销、物流运输、服务等环节,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实现平台间“双对接、双融合”。引入国际一流物流仓储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集货仓发展。

2.创新出口模式。重点在“1210”“9710”“9810”等领域做大跨境电子商务B2B和B2B2C业务规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欧美、日韩、澳新、东南亚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公共海外仓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备货、海空转运、仓储物流服务。

3.创新开拓市场模式。发挥嘉兴市与欧美、日韩、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优势,共同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区域合作机制。引导、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和产品国际认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推动嘉兴工贸一体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优化核心产品购物、支付、物流、产品体验,构建渠道品牌和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嘉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创新人才集聚孵化模式。整合政府、高校、企业多方资源,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引进、专业人才储备、社会化培养激励和公共服务建设体系。依托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科技城等平台,大力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和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鼓励在嘉高校(职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课程开发和师资培养,与具有成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运营经验的主体共同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筹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孵化大学生跨境电子商务团队。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和资源对接活动。

5.创新税收服务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退税和免税。

(四)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建设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实现“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为备案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无纸化、电子化、自动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

2.构建智能物流体系。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利用现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3.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数据库和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个人信用系统,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企业、支付机构实行信用评级。探索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对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打造第三方跨境服务(节点链式)交易平台,整合全球资源,促成供需双方透明对等交易。

4.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的特点,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金融服务。简化个人电子商务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程序,优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有关资金收付手续。支持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应收账款保险。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应用。建立健全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完善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分类分级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市场风险、交易风险、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公共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识别和评估。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专业风险分析,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制定多层级风险处置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风险处置快速高效。







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特色定位。发挥衢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小而美”的特色优势,以品牌化为引导,做大做精跨境电子商务B2C产业集群。以主导特色产业为内核,探索发展绿色制造业B2B和优质农产品跨境出口。以人才培育和智能供应链为抓手,推进资源集聚与整合。以最优营商环境为支撑,构建特色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把衢州市建设成为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窗口”。

(二)发展目标。通过建立健全“3+6+9”工作体系,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高质量的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2022年,建成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1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集群,引育1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养引进5000名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三大平台。

1.打造综合服务平台。以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基础,以“一点接入”为原则,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通运输管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平台、税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对接,保障各平台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决策智能、作业协同。集成在线通关、物流、免税申报、支付、融资、风险控制、线上信息核查等多种功能,打造“多站点融通、一站式服务”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2.打造产业园区平台。建立“总区+分区”的综试区功能布局体系,构建覆盖衢州市全域的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以辖区内各区块为载体,建设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分区。形成“一核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为核心,依托柯城、衢江、龙游、江山产业集群优势,带动常山、开化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富有活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服务资源,吸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贸易企业、线上线下零售企业、进口商品大卖场企业等集聚并设立采购中心,形成进口分销供应链生态圈。

3.打造核心优势平台。依托衢州市本地已有的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金属制品、特种纸、化工、绿色食品、休闲用品、五金机械、木门、消防器材等产业基础与优势,引入跨境电子商务B2B全产业链资源,探索建设绿色制造业B2B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展会资源,探索举办线上展会,培育线上线下融合新品牌,推动参展企业开展线下、线上双渠道交易,打造B2B营销平台。充分发挥浙皖闽赣四省边际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优势,以第三方平台与社交微平台为主通道,大力发展本地进口商品分销商与零售商主体,探索构建进口商品综合交易平台。

(二)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物流信息平台间多方协作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统一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标准,形成综试区统一规范的数据基础架构,开放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信息接口,汇集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的数据。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使用规范与信息披露准则,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2.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系统梳理跨境电子商务各业务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实现对市场风险、交易风险、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公共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识别和评估,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跨区域管控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联控机制。开设海外信用风险预警信息专栏,发布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行业的最新风险预警信息和典型案例,帮助出口企业及时掌握风险信息。维护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防范网络攻击、数据窃取等违法犯罪活动。

3.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大数据服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B2B模式出口统计方法,确立B2B订单、物流单、支付单“三单对碰”模式,实现快速统计核验。

4.构建质量监管体系。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明确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建立进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实施安全问题调查制度。

5.构建信用监测体系。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获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物流仓储企业等相关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提供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对低信用风险予以警示发布,对信用程度差,存在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侵权、制假售假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信用管理负面清单。通过事前严格准入,事中加强全面查验、严密监管,保障良好发展环境。

6.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经营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本外币支付和结售汇服务。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开展订单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账期融资等一站式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个性化、场景化的保险业务,推出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评估和海外仓业务金融服务,不断创新和丰富保险服务品种。

(三)创新九大举措。

1.构建智慧跨境电子商务供应生态链。推动供应链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提高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以“互联网+供应生态链”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

2.加大引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带动力强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和综合服务企业。推动优势制造业企业、大型外贸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

3.促进制造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搭建双向交流平台,引进国内外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赋能制造业专项行动,推动传统外贸和制造业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柔性化生产、精准化营销、扁平化管理,实现品牌化发展。举办各层次的产销对接会,构建卖家和制造商产销对接机制,推动传统物流企业向智慧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升级。

4.打造优势农产品跨境出口产业链。在浙江(衢江)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基础上,加强政府、企业、农户以及行业协会之间的紧密合作,加快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主体间合作,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善跨境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的产业链体系,打造有机绿色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品牌。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跨境物流体系。

5.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品牌建设联动发展。强化经营者的品牌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品牌运营国际合作,制定并实施促进企业品牌国际化的优惠政策。深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借助数字化外贸解决方案,通过数字化精准营销、数字化交易和数字化金融资产,助力企业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营销模式,引导企业利用大型社交媒体网站、网络直播间等开展立体式网络营销。

6.内外联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结合交通、区位、产业等综合条件,加快形成零担物流、专线物流、干线运输、仓储物流、配送物流为一体的综合跨境物流服务体系。开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集拼分送、双店双仓等新型物流模式,提供国内国际一体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择优引进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大力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业,鼓励应用智能技术和装备,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务。鼓励物流快递企业申办国际快递经营资质,积极承接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业务。加速建设一批公共海外仓和境外品牌展示中心,创新发展“前展后仓”营销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加强境外资源共享,缩短市场拓展和组网周期,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仓储、展示展览、产品体验和售后等服务。

7.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全模式海关监管。推行涵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推动开展“9610”“1210”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和“9710”“9810”等B2B和B2B2C业务。

8.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便利化。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9.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集聚区。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推行定制式、公司式等孵化模式,进一步完善“政、校、协、企”四位一体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对接平台,为企业输送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实干型人才。积极组织和鼓励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媒体、研究机构等在衢州市举办大型培训、交流活动和人才双选会、技能大赛、论坛、展会等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营造浓厚的跨境电子商务创业氛围。大力培育兼备外语、外贸、电子商务等方面知识技能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经营及品牌管理复合型人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落户衢州市。








中国(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特色定位。

1.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与台州经济融合发展新形态。依托台州港口(群)及海陆空联运的物流优势,将综试区建设融入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建设进程。

2.做强跨境电子商务引领产业集群升级新优势。基于台州产业集群优势,将综试区建设融入台州“制造之都”转型升级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进程。

3.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与专业市场协同发展新模式。基于台州专业市场基础,积极申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促进专业市场向线上线下互动、内外贸结合方向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围绕“三个中心”建设,构建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外贸产业先行区。力争到2022年,形成以园区、平台、企业为载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建立3个以上区域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领区,打造1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扶持海外仓、保税仓、跨境物流项目20个以上,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50家,实现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额45亿元,形成台州外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1.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通过“9610”“1210”“9710”“9810”等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与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台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达到长三角地区一流水平。

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赋能产业升级推进中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工业企业、外贸企业、专业市场“全融合”。建立区域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领区,打造一批产业园、产业带,将跨境电子商务融入产业创新体系,实现共赢发展。

3.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品质消费辐射中心。提升台州“制造之都”品牌影响力,完善台州跨境电子商务品牌目录,推进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形成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特色化、规模化电子商务品牌集群。

二、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一)搭建三大平台。

1.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按照“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服务”原则,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信息互换、数据共享和监管互认,实现企业备案、通关、结汇、免税申报、仓储物流、身份认证、金融结算等环节一站式在线服务。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数字化服务。

2.搭建产业园区平台。强化政策引导,打造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制造产业园等在内的“多点”载体、建立涵盖不同制造业领域的“多线”服务体系、建设跨产业融合的“多片”产业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融入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渔业开发区、城市商业核心区,实现产业园区全域覆盖。

3.搭建资源集聚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科研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基础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市场、商圈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体验中心、商场专柜。加快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要素集聚。

(二)健全四项支撑。

1.健全人才支撑。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养、就业、创业、流动的激励机制。与国内外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加强与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人才培养计划的对接。建立“人才定制化培养”机制,培育符合本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实务型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

2.健全物流支撑。加快建设跨境邮件、快件监管中心,积极争取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完善港口航运、道路交通等物流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保税仓(库)、物流园区、海外仓及服务中心等,加快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健全物流集疏运网络。

3.健全金融支撑。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鼓励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开展跨境支付、结汇业务。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股权和债权方式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上市。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资产评估与转让机制。

4.健全科技支撑。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企业、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和装备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大数据中心,加快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发,鼓励5G技术应用,提供发展支撑。

(三)建设四大工程。

1.主体培育工程。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创业企业。引导制造业企业、传统外贸企业、内贸电子商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积极引入质量溯源系统,在设计开发、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物流等领域培育孵化一批本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区域总部、设计中心、营销中心等高端项目。

2.产业带培育工程。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建设集孵化、研发、设计、运营于一体的产业载体。积极建设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开展台州产业基地等级评定。提升现有电子商务园区的信息、物流、金融、运营等服务功能,集约资源、集成服务,推动制造业与跨境电子商务联动发展。

3.新业态培育工程。鼓励传统经济形态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数字化供应链、数字金融等新业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网商、运营服务商、社交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品牌设计等新市场主体。

4.综合服务能力培育工程。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综合服务商,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或参加各类研讨会、博览会、展销会和推介会等活动。

(四)完善六大体系。

1.完善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业务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和信息管理服务。建立信息合作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互认。

2.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小额融资、保险等在线服务,规范开展现货质押、供应链金融和订单融资服务,探索开展商业保理、私募股权等服务。

3.完善智慧物流体系。完善运输仓储智能信息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控。发展智能仓储、仓配一体化服务。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推进冷链技术在医药、农副产品储运中的应用。

4.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等“一库三系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对信用信息(数据)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构建交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5.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处理,建立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探索建立以海关数据、平台数据、重点企业数据等为基础的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相关统计分析报告。

6.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核实机制,形成商业、信息和金融等风险预警与管控体系。强化对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监控,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和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







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空间布局。坚持科学布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采用“一核八区”空间布局。一核,即综试区包括丽水市全域,涵盖全市所有经工商注册且在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企业和个人。八区,即根据各地产业集群优势,重点建设青田全球进口商品集散区、云和木玩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缙云文化运动休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积极打造龙泉经典文创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庆元竹木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遂昌家居休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松阳跨境电子商务直播集聚区、景宁民族地区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

(二)主要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实施“三大平台、四大工程、五大体系、六大支撑”,初步建成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基本建成体制机制健全、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监管制度创新、标准规则完整的综试区,努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行区、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引领区、浙南新型贸易中心高地。争取到2022年,打造2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建设4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育2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累计培育3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三大平台。

1.打造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面向跨境电子商务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单点接入、一次申报、全流程服务”原则,优化政务服务资源,推进与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对接互换,引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产品供应链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第三方平台,为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结汇、免税申报、物流仓储、平台开店、商标注册、海外推广、融资服务等全流程线上服务,为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实现监管、服务闭环。

2.打造产业园区平台。按照“一县一园、错位发展、覆盖全市”原则,以产业集群和产业特点为基础,强化政策扶持,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才入驻园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集孵化、研发、运营、营销、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探索建立各县(市)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飞地”孵化器。

3.打造业务支撑平台。建设丽水市跨境电子商务报关出口服务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公共监管中心。争取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邮件出口提供基础寄递服务。整合华侨资源,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华侨合作建设一批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备货仓储、通关转关、快递寄送等服务。加快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技术支撑。

(二)实施四大工程。

1.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工程。实施跨境主体培育孵化行动,积极整合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引导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国内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青年创业团队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依托现有厂房和闲置资源,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构建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

2.实施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工程。充分利用侨商资源,鼓励侨商建设总部经济,继续发挥境内市场直接代理,进口商品种类丰富、价格实惠等比较优势,推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完善进口业态产业链,提升进口业务规模。推进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动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监管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展销综合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零售发展。

3.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工程。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培育、注册国际商标、收购国际品牌等方式,发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品牌。鼓励企业通过建设独立站等方式,营销推介品质高端、技术自主、服务优质的“丽水制造”产品,赢得国际市场认可。推进标准化工作,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认定一批丽水本土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品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加快构建健康发展的品牌提升体系。

4.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高校、行业协会、民间智库、研究咨询机构、社会培训组织、平台企业的优势,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育工作。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兼具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构建五大体系。

1.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线上整合全球资源,线下布局服务网络,为综试区建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连锁化、低成本的综合服务。聚焦主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借助平台优势和丽水市产业集群优势,搭建平台和企业、产品和市场间的沟通交流渠道。

2.构建数字营销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国际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利用海外社交平台进行海外精准化营销和推广。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企业提供精准在线推广服务,支持企业进行海外数字营销。

3.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大数据服务。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形成统计分析、监测预警、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

4.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研究探索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及规则体系。主动参与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并重点在跨境电子商务B2B相关环节探索创新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

5.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体系。充分发挥华侨资源优势,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境外商(协)会、相关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交流。依托世界华侨进口商品博览会暨青田进口葡萄酒交易会等平台,进一步扩大丽水跨境电子商务影响力。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地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合作。

(四)完善六大支撑。

1.完善产业融合支撑。集成综试区政策优势和集群制造品质优势,主动适应“订单个性化”“生产规模化”趋势,创新集群制造品牌出海模式,以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其他特色产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境内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直接对接,推动“丽水制造”高端化、品牌化、定制化发展。

2.完善新业态新业务创新支撑。完善海关跨区转运和不同关区间互认互通机制,优化通关环境。探索开展“9610”“1210”“9710”“9810”跨境电子商务B2B和B2B2C发展与应用。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探索建设特殊商品监管机制,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龙泉刀剑等特殊商品下单、生产、发货、转运、报关等全流程跟踪、实时追溯,确保安全可控。

3.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支撑。面向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完善包括消费、生产、交易、支付、物流、海外仓储等环节的供应链协同体系。推动生产企业、专业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联动发展,发展产业链、产业圈,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仓储支撑。整合邮政、国际快递、物流专线等资源,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建设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支撑。推进“快递出海”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华侨合作建设海外仓,降低运营成本、提升配送时效、加速库存流转,打造有竞争力的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体系。

5.完善风险防控支撑。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风险防控支撑,保障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构建综试区风险防控、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等机制,定期对创新举措进行风险防控分析和评估。完善电子商务检验监管机制,采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合格评定等措施,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

6.完善税收和收付汇支撑。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税收相关政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业务,便利外汇结算,开展银行直接办理收付汇业务,降低综试区主体外汇结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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