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介绍

发布时间: 2019.12.27   来源:开化县档案馆

、档案馆库建设

    开化县档案馆通过接收、收集、征集等各种形式,不断调整、改善、充实和优化馆藏档案结构。档案馆自建馆以来,接收了辖区内各个历史时期党、政、群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形成的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这些档案反映了我县民国时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接收方式以全宗为接收单位。并负责对接收的档案按系统化排列的要求,调整、加工,使库房内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指引准确,达到科学管理、保管安全。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列入市(地)、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十年的,向市(地)、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制定《接收档案制度》,明确进馆范围与质量要求,档案馆陆续将相关单位2002年前的档案移交进馆。2005年,随着开化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县档案馆有计划地接收到期档案及撤并单位档案,逐步将符合接受年限要求,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移交进馆。2012年县档案馆修订《开化档案馆接收档案实施细则》,就接收征集档案的范围、期限、要求、交接等作具体规定。截止2013年10月,应接收单位2002年前的档案基本接收进馆。

二、馆藏内容综述

   开化县档案馆属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内容丰富,结构合理,保管着开化县多个历史时期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馆132个全宗各类档案47339卷,44140件,资料15800余册。

   三、利用工作综述

1、提供利用

   县档案馆目前已向社会开放了部分历史档案和已满三十年的建国后档案,并编制了开放档案目录。还为辖区各项事业服务提供档案,建立阅览室、提供档案复制件、为利用者制发档案证明。

    县档案馆在做好利用者来馆查阅利用服务的同时,提供利用的方式是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本人亲自查阅、电话委托查阅。从馆藏档案中引述或节录档案材料原文,为利用者出具证明材料,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档案馆提供利用的重要方法。

    多年来,档案馆为各级各单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产权纠纷、编史修志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为个人解决房屋、山林、土地纠纷以及学历、职务、工资、工龄等待遇提供可靠的证据。

2、检索工具

建立了较为齐全配套的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编制有检索工具一览表,主要有案卷目录160册、全引目录49册、建立了全宗卷,编写了《全宗指南》132个,并绘制了全馆各库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为方便利用,档案管理理顺库房内部存放、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为使档案进入现代化管理,我馆购置了博通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建立档案数据库,1992年以后的档案条目全部进入电脑,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快速、准确提供档案服务。

3档案编研

1959年开化县档案馆成立以来,县档案馆对档案编研就非常重视,一直有人负责此项工作,编写了一大批有实用价值和工作参考材料,编研资料主要有大事记、组织沿革、统计数字汇集和专题汇编等。

机关大事记和专业性或专题大事记;组织沿革,叙述地区、机关、团体、部门的性质、职能、领导人更迭、内设机构、成立、更名、撤消等情况。档案馆及各机关档案室普遍开展了此项工作;基础数字汇集(年鉴、志书)由档案馆提供馆藏档案,由各单位组织编写。

1985年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完成的《开化县志》及各部门志,全面记载了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与数据;专题资料汇编,档案馆或其他专业机构根据馆藏档案内容,选定专题对史料进行加工出版,如《东进健儿聚山城》、《迎接挑战—开化企业改革实录》、《和美大溪边》、《开化年鉴(2010)》、《开化年鉴(2011)》、《开化年鉴(2012)》、《中国共产党开化历史》、《开化县属于中央苏区范围-史实考证》、《红色开化》、《2010-2012档案利用实例选编》等数十篇编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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