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25 来源:江山市档案馆
序号 | 档案名称 | 形成单位 | 保管单位 | 起止时间 | 档案内容 | 查阅方法 | 查阅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人事代理档案 | 各学校、各人事组织部门 | 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1997年至今 | 个人毕业学校学生(1997年后)、职工工作单位(2004年后)等相关人事档案 | 1、外单位查阅凭单位组织的介绍信,经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批准方可查阅,仅提供现场查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若需查询使用本人档案中的材料,需携带身份证到窗口查询,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对可复印的材料提供复印件。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就业一楼大厅8号窗口 | 0570-4026048 |
2 |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1986年至今 | 各类社保业务档案 | 1、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查询。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查询。 3、与参保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参保人员亲属,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保局审核批准后查询。 | 江山市社保局二楼大厅各相关业务科室、窗口 | 养老:0570-4115792 职工医疗:0570-4114553 城乡居民医疗:0570-4032626 工伤生育:0570-4117352 |
3 | 失业职工档案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1986年至今 | 失业职工失业前在各企事业单位就业档案 | 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查询。 | 江山市就业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 0570-4115725 |
4 | 职称档案 | 市职改办 |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1988年至今 | 职称公布文件 |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查阅。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人力社保局三楼307室 | 0570-4035309 |
5 | 工伤认定档案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2011年至今 | 工伤认定相关材料 |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查阅。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人力社保局四楼411室 | 0570-4022013 |
6 | 劳动能力鉴定档案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2011年至今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表等材料 | 1、当事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伤认定书原件可以查询。 2、单位凭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原件查阅。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人力社保局四楼411室 | 0570-4022013 |
7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档案 |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2014年至今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相关材料 | 1、被处罚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查阅档案。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须持介绍信并经审批后方可查阅利用。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人力社保局副楼一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0570-4011537 |
8 | 劳动争议仲裁档案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2007年至今 | 劳动争议仲裁案卷 | 本人凭有效证件、单位凭介绍信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查询,仅提供现场查阅及复印自行提交的资料,法院凭介绍信、函可复印调取案卷。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市人力社保局4楼仲裁院 | 0570-4021905 |
9 | 流动人员档案 | 各学校、各人事组织部门 | 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1997年至今 | 1、辞职或被辞退档案; 2、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学籍档案(1997年后) | 1、外单位查阅凭单位组织的介绍信,经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批准方可查阅,仅提供现场查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若需查询使用本人档案中的材料,需携带身份证到窗口查询,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对可复印的材料提供复印件。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就业一楼大厅8号窗口 | 0570-4026048 |
10 | 诉讼档案 | 市人民法院 | 市人民法院档案室 | 1950年至今 | 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档案 | 1、当事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可查阅其本人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执行案件的诉讼卷宗正卷的相关内容。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复制所查阅卷宗中的起诉状(书)、庭审笔录和相关裁判文书。卷宗中的其他证据材料,视情可作相应摘录、不予复制。 3、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及其委托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印法院公开审理的刑事诉讼卷宗正卷中的起诉书、庭审笔录和裁判文书等内容及不公开审理案件裁判文书。 4、公安侦查卷宗、检察卷宗仅对公安、检察部门开放查阅,被告人及其委托律师确需查阅的,应当经上述部门批准同意。 5、公安机关、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工作证,查阅、摘录、复制诉讼档案正卷的相关材料。 6、上级法院因工作需要可以调阅诉讼档案。 |
江山市区北环路133号市法院档案室 | 0570-4119141 |
11 | 劳动模范档案 | 市总工会 | 市总工会劳动保障部 | 2012年至今 | 劳模(先进工作者)档案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南门路43号总工会劳动保障部 | 0570-4033552 |
12 | 困难职工档案 | 市总工会 | 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 | 2002年至今 | 困难职工档案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南门路43号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 | 0570-4578685 |
13 | 职工医疗互助档案 | 市总工会 | 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 | 2014年至今 | 申报审批、资金发放材料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南门路43号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 | 0570-4578706 |
14 | 户籍档案 | 市公安局 | 市行政服务审批科、各派出所 | 1989年至今 | 本市常住人口登记、户口迁移等资料档案 | 1、公民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和户内成员的户口登记信息。 2、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要求查询涉案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司法机关可以凭本人工作证、介绍信(调查函)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查询。 3、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要求查询有关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查询。 4、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行职责确需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经被申请机关核准,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询人的工作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查询。 5、为避免重大利益损失、寻亲访友等特殊情形确需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经被申请机关核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查询。 |
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各公安派出所 | 0570-4031821 |
15 | 因私出入境证件 | 市公安局 | 市出入境管理大队 | 2007年至今 | 各类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材料 | 1、公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查询本人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信息。 2、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可申请查询涉案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信息;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凭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可申请查询有关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 3、政府部门因履行职责等特殊情形确需查询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情况的,经申请机关核准,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询人的工作证向江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窗口申请查询。 |
江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570-4043367 |
16 | 因私出入境记录 | 市公安局 | 市出入境管理大队 | 2007年至今 | 出入境记录 | 1、因公查询: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2、因私查询: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到衢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查询。 |
衢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江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供表格) | 0570-4043367 |
17 | 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档案 | 市公安局 | 市车辆管理所 | 1993至今 | 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人登记等档案资料 | 1、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查询本人档案的,应当出具身份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 |
江山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 0570-4046208 |
18 | 流动人口档案 | 市公安局 | 市各派出所 | 2001年至今 | 流动人口登记变更信息 |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 | 江山市各派出所 | 0570-4043333 |
19 | 公章备案档案 | 市公安局 | 市治安大队 | 2006年至今 | 公章印模 | 1、公民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供准确的公章刻制时间和刻制单位,可以申请查阅。 2、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可以申请查阅;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凭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可以申请查阅。 | 江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 0570-4043334 、4043333 |
20 | 残疾人档案 | 市残联 | 市残联档案室 | 2008年至今 | 残疾人申请表、鉴定表及相关材料 | 1、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残疾人登记档案;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信息,持介绍信可以查阅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登记档案。 |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298号 | 0570-4572110 |
21 | 残疾人小康工程服务档案 | 市残联 | 市残联康复办、劳服所 | 2008年至今 | 残疾人小康工程服务档案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298号 | 0570-4572110 |
22 | 残疾人就业档案 | 市残联 | 市残联劳服所 | 2008年至今 | 残疾人就业档案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298号 | 0570-4572110 |
23 | 学籍档案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 | 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注册学籍(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档案 | 注册学籍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查阅。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毕业等基本信息。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毕业生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凭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可查阅毕业生相关信息。 | 江山市云宾路18号基教科、职成教科办公室 | 0570-4965221 、4071980、 4072559 |
各学校 | 各学校 | —— | 各学校毕业生档案、名册 | 毕业生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查阅。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毕业等基本信息。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毕业生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凭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可查阅毕业生相关信息。 | 江山市各学校 | —— | ||
24 | 婚姻登记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016年至今 | 婚姻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0570-4034199 |
市档案馆 |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1952年-2015年 | 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数据 | 婚姻当事人办理江山市婚姻登记处内部婚姻登记事项(包括结婚、离婚、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可持个人合法身份证件到市婚姻登记处办理。 | 江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0570-4034199 | ||
25 | 收养登记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1991年至今 | 收养登记相关材料 | 1、收养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收养登记档案。收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公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为确认收养人收养登记,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收养登记档案,收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查阅。 |
江山市南一街8号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0570-4579063 |
26 | 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2009年至今 | 申报、审批、资金发放材料 | 1、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户低保、低保边缘档案。 2、外单位查阅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 江山市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市民政局社救科0570-4052264 ; 0570-4052489 |
27 | 退伍军人花名册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 | 退伍军人花名册 | 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查阅。 | 江山市区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0570-4052192 |
28 | 复退安置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 | 退役士兵安置时间及安置单位 | 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查阅。 | 江山市区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0570-4052192 |
29 | 革命烈士英名录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 | 革命烈士名录及基本情况 | 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明查阅。 | 江山市区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0570-4052192 |
30 | 五保供养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社会养老服 指导中心、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2009年至今 | 五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批材料 | 1、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五保档案。 2、外单位查阅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
江山市南一街8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0570-4579075 |
31 | 社会救助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2009年至今 | 救助人员申报相关材料 | 1、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相关的救助档案。 2、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审计等机关因公务需要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 3、律师凭律师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持受理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救助档案。 4、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救助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
江山市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 市民政局社救科0570- 4052264; 0570-4052489 |
32 | 优抚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 | 各类优抚对象人员档案(享受待遇)、伤残抚恤人员档案 | 1、优抚对象持有效证件查阅。 2、各级政府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因公务需要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利用。 3、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凭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利用。 | 江山市区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0570-4052192 |
33 | 社会组织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综合档案室 | 自民间组织管理科成立至今 | 1、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资料, 换届等备案资料; 2、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公益创投项目等社会组织管理资料; 3、社会组织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
凭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查阅。 | 江山市民政局一楼档案室 | 0570-4579093、 4052204 |
34 | 福利企业档案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综合档案室 | 自江山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成立至今 | 1、江山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资料、残疾职工登记表和排班表; 2、江山市福利企业成立、变更、注销审批资料,到期换证后,存档的旧证书原件; 3、江山市福利企业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 凭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查阅。 | 江山市民政局一楼档案室 | 0570-4579093、 4052204 |
35 | 公证档案 | 市公证处 | 市公证处 | 1982年至今 | 公证书、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 1.公证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公证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有关档案的,应出具正式查卷函件,经公证处主任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 3.律师因诉讼代理的需要,提交律师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的查卷证明,及当事人同意律师查阅本人的公证档案的证明,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可查阅当事人提交给公证处的证明材料和公证处所记录的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4.其他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要求查阅的,须由公证处报经市司法局批准。 |
江山市解放路2号市公证处 | 0570-4028538 |
36 | 人民调解档案 | 乡镇(街道)司法所 | 乡镇(街道)司法所 | —— | 纠纷调解处理材料 | 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 江山市乡镇(街道)司法所 | —— |
37 | 律师执业档案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 | 律师姓名、执业证号、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 | 凭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进行网上查询。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市司法局 | 0570-4021930 |
38 | 法律援助档案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市司法局 | 1999年至今 | 法律援助申请表、指派通知书、判决书、裁决书等相关办案材料 | 1.工作需要查阅的,案件承办人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本人承办的援助案件的卷宗。 2.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档案一般不得查阅。特殊情况必须查阅的,应报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3.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法律援助档案的,法律援助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法律援助档案可以查阅,不得外借。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市司法局 | 0570-4012124 |
39 | 社区矫正档案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2008年至今 | 江山市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执行档案 | 1.矫正人员本人查询档案的,需要出具本人有效证件。 2.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需要出具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查阅。 3.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非因执法部门办案需要外,一律不得查询。执法部门因办案需要查询档案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遵循相关实施办法。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市司法局 | 0570-4011146 |
40 |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档案室 | 2005年至今 |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等) | 1、新生儿监护人或新生儿成年后,可凭身份证证件利用被监护人或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可以查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4、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诊大楼(民声路8号) | 0570-4026797 、4013081 |
41 | 病历档案 | 本市各医院 | 各医院病案室 | —— | 住院病历档案 |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4).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
江山市各医院 | —— |
42 | 医生、护士执业注册档案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医生:2002年至今 护士:2008年至今 |
医生、护士执业注册档案 | 1、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执业信息,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询,可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查询。 3、原始档案资料需到省、衢州市查询。 |
江山市县河东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 | 0570-4031911 |
43 | 病残儿鉴定档案 | 市卫生计生局 |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 | 1988年至今 | 病残儿鉴定表、通知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1、病残儿监护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病残儿鉴定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路52号 | 0570-4045970 |
44 | 再生育审批档案 | 市卫生计生局 | 市卫生计生局 | 1990年至2015年 | 再生育审批等相关材料 | 1、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再生育审批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 | 0570-4013770 |
45 | 收养审批表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市卫生计生局 | 1992年-1999年 | 审批收养子女相关材料 | 1、收养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收养审批档案。收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 | 0570-4013770 |
46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档案 | 市卫生计生局 |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 | 1988年至今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表、通知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1、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并发症鉴定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路52号 | 0570-4045970 |
47 | 土地使用权登记档案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国土局档案室 | 1990年至今 | 城镇地籍发证资料 | 个人、法人及社会团体组织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后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滨路61号国土局档案室 | 0570-4111520 |
48 | 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档案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国土局档案室 | 1990年至今 | 农户建房土地登记材料(1990年-1999年为涉及耕地的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材料) | 个人凭身份证、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村委证明可查阅;法人及社会团体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后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滨路61号国土局档案室 | 0570-4111520 |
49 | 房产档案 | 市房地产管理处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房产信息数据实体档案(暂存房管处档案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提供电子档案查阅) | 个人、法人及社会团体组织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后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滨路61号国土局档案室 | 0570-4111520 |
50 | 拆迁档案 | 市住建局征收办 | 市住建局征收办 | 2011年至今 | 2011年国务院条例颁布后,江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的相关材料 | 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江东大道牛头岭1号 | 0570-4573906 |
51 | 城镇公共租赁住房档案 | 市房地产管理处 | 市房地产管理处 | 2002年至今 | 在江山市区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材料 | 1、个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公共租赁住房审批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城中路8号312办公室 | 0570-4962702 |
52 | 房改业务档案 | 市房改办 | 市房改办 | 1992年至今 | 集资、房改、住房货币化补贴等相关材料 | 1、个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的,须持介绍信,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 江山市城中路8号311办公室 | 0570-4022270 |
53 | 城建档案 | 市本级各相关建设单位 | 市城建档案室 | —— | 1、建设工程的前期审批材料 2、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4、最终竣工资料 |
1、公民和组织可以凭个人和单位合法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外国人和组织利用城建档案,必须经市级有关部门和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 2、建筑物所有权本人查阅利用需出具房产证及权利人身份证。权利人是单位的,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房产证和查询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出具代理证明。 3、仲裁、诉讼代理律师及其他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阅与仲裁、诉讼有关的档案。 4、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指定的档案。 5、建设单位利用本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及查询人身份证。施工、监理单位查询利用相关参与工程建设档案,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6、查询利用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的业务技术档案,需出具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的介绍信和查询人身份证。 |
江山市牛头岭1号 | 0570-4573905 |
54 |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山分中心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山分中心 | ——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山分中心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受理相关证明材料 | 1、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山分中心业务档案查阅,需要相关业务科室人员陪同。以单位名义查询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以个人名义查询的,需出示当事人身份证,经单位业务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2、涉及到协助司法处理的业务档案借阅,需出示相关司法证明及查阅人员身份证,并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陪同前来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
江山市城中路8号6楼大厅 | 0570-4961606 |
55 | 企业注册登记档案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 | 1990年至今 | 企业设立、变更、年检、注销、吊销等相关登记材料 | 1、企业员工持有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本企业的全部档案。 2、公检法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可查阅企业全部登记类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查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方可查阅机读档案,律师持有法院立案证明方可查阅企业全部档案。 |
江山市解放路106号404室 | 0570-4032727 |
56 | 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 | 1990年至今 | 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材料 | 1、个人持身份证可以查阅本人的全部档案。 2、公检法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可查阅个体工商户全部登记类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查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方可查阅机读档案,律师持有法院立案证明方可查阅企业全部档案。 |
双塔、虎山、城南、贺村、峡口、长台等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 | 双塔(0570-4072260) 虎山(0570-4013303) 城南(0570-4071017) 城北 (0570-4071017) 贺村(0570-4550062) 峡口(0570-4881193) 长台(0570-4990012) |
57 | 环境监测档案 | 市环保监测站 | 市环保监测站 | 2014年至今 | 环境监测数据 | 1.环境质量状况可到“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询,网址:http://www.czjs.gov.cn/col/col1225585/index.html 2、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网址:http://aqi.zjemc.org.cn/ |
互联网 | 0570-4116272 |
58 | 会计从业资格档案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2005年至今 | 会计从业资格资料 | 个人持合法身份证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相关资料。 | 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 0570-4033120 |
59 | 房产契税档案 | 市地税局 | 市地税局 | 1962年至今 | 房产契税资料 | 1、个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契税档案。 2、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查阅。 |
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 0570-4033120 |
60 | 导游人员信息档案 | 市旅游委员会 | 市旅游委员会 | —— | 导游人员基本信息、导游证号、资格证号、发证日期、所在旅行社等信息。 | 登录国家旅游局导游个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daoyou-chaxun.cnta.gov.cn/single_info/selectlogin_1.asp,输入导游证号、导游卡号、身份证号任意一项即可查询。 | 互联网 | 0570-4015935 |
61 | 土地承包档案 |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农经站 | 2004年至今 | 各乡镇(街道)完善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表、承包合同 | 1、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土地承包档案。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土地承包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持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市农业局农经站 | 0570-4018590 |
62 | 山林权证档案 | 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档案室 | 1982年至今 | 山林所有权证、清册,社员自留山使用证、清册,责任山清册 |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乡镇、村、单位介绍信,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滨四区115号林业局211办公室 | 0570-4989058 |
63 | 公益林界定和资金发放档案 | 市林业局 | 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 2004年至今 | 公益林界定资料和资金发放清册 |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乡镇、村、单位介绍信,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方可查阅。 | 江山市江滨四区115号林业局406办公室 | 0570-4110475 |
64 | 直补人口信息档 案 | 市移民办 | 市移民办 | 2007年至今 | 直补人口信息 | 1、个人可持身份证明查阅本人的信息档案。 2、公检法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可查阅档案。 |
江山市民声路移民办1号205室 | 0570-4015517、4015720 |
65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 | 市移民办 | 市移民办 | 2007年至今 | 后扶项目信息 | 1、乡镇(街道)、移民村、其他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档案。 2、公检法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可查阅档案。 |
江山市民声路移民办1号106室 | 0570-4015172 |
66 | 农村建房规划审批档案 | 市规划局 | 市规划局档案室 | 1999年至今 | 农村建房规划审批材料 | 1、凭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人档案。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查阅。 |
江山市鹿溪北路299号规划局四楼9A01室 | 0570-4031730 |
67 | 项目规划审批档案 | 市规划局 | 市规划局档案室 | 2000年至今 |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材料 | 1、项目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查阅本单位建设审批相关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查阅。 |
江山市鹿溪北路299号规划局四楼9A01室 | 0570-4899137 |
68 | 农村住房救助档案 | 市规划局 | 市规划局档案室 | 2006年至今 | 农村危房 | 凭有效身份证件,经主管领导批准,查阅本人的住房救助档案。 | 江山市鹿溪北路299号规划局四楼9A01室 | 0570-4031736 |
69 | 异地搬迁档案 | 异地搬迁相关乡镇 | 市农办 | 2005年至今 | 江山市异地搬迁农户公示、安置、资金补助材料 | 1、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异地搬迁档案。 2、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异地搬迁档案的,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持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
江山市中山路110号市农办档案室 | 0570-4020316 |
70 | 破产、改制企业档案 | 二轻工业企业下属单位 | 市经信局 | —— | 鞋厂(源丰盛制衣公司、明胶厂)、茅坂工业联合厂、食用化工厂(精细化工厂)、凤林农机厂 、工艺品厂(草帽厂、工艺玩具厂)、童装厂 、玩具厂、劳保设备厂 、消声设备厂(家用电器厂,新塘边棉棕厂,新塘边染坊)、坛石二轻联合厂 、礼贤五金厂、大陈手工业社、皮件厂、江山纸袋厂、江山家具厂(丽都装饰)、江山市好得利公司、江山二轻招待所、市包装总厂(清湖针织、清湖纸品、清湖木器)、市金鹰公司(建筑装潢五金厂)、二轻供销公司(含金属竹制品厂)、市矿山机械厂(大溪滩农机厂)、四都农机厂、三井口瓷器厂、廿八都手工业联合厂、长台水泥设备厂(成衣、油漆)、上余手工业社、淤头蔑业社(竹器厂)、市三建公司(峡口三建工程队)、市二轻职校、二轻研究所(门市部)、工程塑料制品厂(茅坂手工业社)、赵家铁业社、凤林手工业社(茅坂手工业社)、包装装潢总厂、金城竹制品厂(廿八都手工业社蔑业社)、家用电器配件厂、建筑装潢五金厂(城关棉棕社)等企业的会计凭证档案。 | 持本人身份证查阅 | 江山市南三街1号经信局6楼档案室 | 0570-4023970 |
矿管局 | 市经信局 | —— | 莹石矿(华莹公司)、神虎水泥厂(铝土矿)、虎冠水泥厂(石煤矿)、江山煤矿(塑料粒子厂) 矿业公司等企业的会计凭证档案。 | 持本人身份证查阅 | 江山市南三街1号经信局4楼会议室 | 0570-4023970 | ||
经委 | 市经信局 | —— | 酒厂、通达公司(羊毛衫厂)、浙西水泥制品厂等企业的会计凭证档案。 | 持本人身份证查阅 | 江山市南三街1号经信局5楼会议室 | 0570-4023970 | ||
71 | 退伍军人档案 | 市人武部 | 市人武部档案室 | 1950年至今 | 农村退伍军人档案 | 凭身份证、退伍证查阅。 | 江山市中山路122号市人武部档案室 | 0570-4022344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1999年-2003年 | 城镇退役士兵和专业士官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 | 1、外单位查阅凭单位组织的介绍信,经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批准方可查阅,仅提供现场查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若需查询使用本人档案中的材料,需携带身份证到窗口查询,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对可复印的材料提供复印件。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就业一楼大厅8号窗口 | 0570-4026048 |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2004年至今 | 凭身份证、退伍证或社保局证明或乡镇(街道)及行政村证明查阅。 | 江山市南一街8号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0570-4052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