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1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2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1234
  
  
关于印发衢州市201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收集、保管、利用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对于全面反映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档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9140号)和《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委办〔201059号)、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1038号、《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市档案局研究决定,将今年已经或即将竣工的110KV西柳输变电工程等12个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确定为今年衢州市档案登记备份项目(见附件1)。为确保此次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衢州市档案局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各地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经费,确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和移交工作。
二、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备份,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完整、系统、准确与安全。
三、移交时间。列入名册的各项目单位请于201211月底前向市档案登记备份中心移交全套项目纸质档案及项目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刻录到一次写光盘)一份,并同时移交文件级和案卷级纸质目录各一份、电子目录光盘一份。
四、移交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要求。各项目单位向市档案登记备份中心移交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和电子文件时,其中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主要技术要求:全文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一般应≥150dpi,采用多页TIFF文件格式存储,并以对应档案的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张号)命名图片。目录数据库应符合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要求(见附件2),采用DBF文件格式保存。
五、移交档案的质量验收。移交档案前,应由当地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对移交的纸质档案、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或电子文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书。在此基础上,市档案登记备份中心予以接收进馆。
开展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是确保项目档案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筹划,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扎扎实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市档案局联系。联系人:王全华、何志华,电话:30858823080531
附件:1.衢州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见PDF文档)
 2.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见PDF文档)
 3.档案数字化存储格式和技术参数(见PDF文档)
 
 
衢州市档案局
2012111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