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衢州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全市档案、地方志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协调;
2.开展档案、地方志法制建设,起草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全市档案、地方志工作的监督指导;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以及散存于社会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征集、整理地方史材料;集中统一管理市本级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5.开展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开发档案、地方志信息资源,编纂、公布档案史料;研究、编纂地方志。负责落实相关书刊的出版,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提供市情咨询,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6.负责档案和地方志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协调、指导档案、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档案、地方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地方志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7.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对馆藏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接收、保管开发电子档案和扩大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对全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进行登记备份;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档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地方志办公室预算。
二、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档案局2016年收入预算 93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897.07万元,占 96 %;专户资金 11.8 万元,占 1.3 %;上年结转收入 26.68 万元,占 2.9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档案局2016年支出预算935.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0.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96万元,项目支出351.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类)26(款)01(项)事务532.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208(类)05(款)04(项)事务11.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3.221(类)02(款)01(项)事务39.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3.201(类)26(款)99(项)事务351.6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相关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下降 0%。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7万元,比上年下降 30%。主要用于接待来衢州交流、联系档案业务工作人员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4万元,比上年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4 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