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5.24 来源: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分十个部分、四十四条,按照“654”的框架排篇布局,形成了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其中,“推进农村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关要求,纳入了《行动计划》。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档案部门将农村基层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持续的基础性工作,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规范化建档,推进农村基层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千村档案”建设和农村文化礼堂建档,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组织换届等重大工作的档案管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村基层档案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农村基层档案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档案工作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繁荣兴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和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客观层面上讲,我省农村基层档案工作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部分地区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信息化水平不高,城乡档案公共服务体系也还不够健全。
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此次《行动计划》将农村基层档案工作纳入其中,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对档案工作作用和地位的高度肯定和重视。下一步,我省档案部门将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快融入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和实现农村档案数字化转型,为我省在新时代高起点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