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档案局顺利通过全省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点单位验收

发布时间: 2014.01.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日前,丽水市档案局顺利地通过了全省档案移交与接收单位试点工作。根据浙档﹝2013﹞15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启动我省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2013年6月省档案局确定了丽水市和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为全省首批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试点单位。

在试点工作中,丽水市档案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落实本地区所有的县档案局都列入了试点单位,按照确定的试点工作方案规范实施,确保了今年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了省档案局的验收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