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2004年3月31日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长 袁国序
大会主席团:
市人大代表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围绕推动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截止3月30日下午5时止(即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55件,是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最多的一次。代表提出的议案内容涉及方方面面,议案组将这些议案归纳为六类,其中工业、交通、电力、通讯、邮政方面34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21件;财政、税收、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9件;城建、规划、环保方面47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方面18件;政法、组织、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方面26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建议:将3件议案(见附件一),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152件议案(见附件二),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负责答复代表,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一并交有关机关、组织负责办理,并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