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2003年4月21日在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文观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2年工作和2003年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全市法院始终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案件13673件,审结13276件,涉及诉讼标的额7.78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案件982件,审结955件,涉及诉讼标的额4.09亿元。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共受理刑事案件1837件,审结1803件,分别比上年下降2.3%和3.7%。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05件,审结204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339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这三类案件701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注重宽严相济,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限期审结。2002年发生在我市的8?19邮包爆炸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确定主审法官、当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及时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死刑,社会效果较好。对刑事犯罪的严惩,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市法院积极运用刑罚手段,审判制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39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抓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的审判,严惩职务犯罪。共审理此类案件54件,判处罪犯64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4435件,审结4308件,分别比上年下降9%和8.8%,涉及诉讼标的额7.08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261件,审结248件。全市法院注重抓好金融纠纷案件、涉农案件及企业破产等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470件,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46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法慎重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6件,涉及破产债务总额7.4亿元,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责任。全市法院切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事案件7136件,审结6905件,均比上年下降12.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408件,审结399件。对群体性诉讼和矛盾易激化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注重社会效果。对婚姻家庭、债务、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努力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矛盾。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严格执行修正后的《婚姻法》,重视保护妇女、老人、儿童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共审结此类案件238件,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重视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197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审理好行政案件,既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5件,审结12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2.6%和20.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4件,审结44件。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32件。
  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全年依法办结减刑案件6376件,假释案件268件。
  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是当事人权益实现的重要环节。全市法院继续认真贯彻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改进执行方法,严格执行纪律,强化执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7649件,执结6792件,执结率达88.8%,执结标的额5.4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63件,执结153件。去年7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打造“信用衢州”为主题的“集中执行月”活动,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执结案件1475件,执结标的额9000余万元。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成立了市、县两级执行工作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加大对疑难、重大案件执行工作的协调力度,执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二、突出公正效率工作主题,继续推进法院改革
  法院改革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与时俱进,加强领导,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和制度创新,初步形成了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
  实行“三个分离”,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全市法院普遍实行立案与审判、审判与执行、审判与审判监督的分离,审判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审判活动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形成,自立自审、自审自执的现象得到改变,审判管理趋于科学规范,提高了审判效率。
  落实公开审判,强化审判组织职责。全市法院把公开审判作为审判改革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全面落实。所有一审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分别达到50%、80%和100%,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举证、质证和认证制度,强化庭审功能。实行繁简分流,采用简便快捷方式审理简易案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理措施,提高庭审效率。普遍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除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外,其它案件由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迳行裁决,进一步强化了审判人员职责。
  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运行机制。在建立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基础上,全市法院继续探索新的改革举措,不断完善执行权的分权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执行分权及救济的规定》,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本级分离。执行工作日趋规范,执行程序更加严密,执行效果更加明显。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围绕“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新格局,全市法院继续深化内设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解决机构设置不合理、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普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的双向选择,增强立案、审判、执行、监督部门的力量。加强司法警察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责任制等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模式。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以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2002年,市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获一等奖。积极配合有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法院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
  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全市法院认真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建设法官队伍。开展“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针对极少数法官存在的作风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推动“两个年”活动的开展。为方便群众诉讼,市中级法院推行首问责任制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改进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快信访处理。全年共处理来信15774件次,接待来访3692人次。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干警的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学风都有了明显改进。
  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专题学习、组织交流,加深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学习深造,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期,有34人参加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法律专升本的学习,有238人次到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学习培训。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82%,市中级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达45%。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认真贯彻《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提高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订了《全市两级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5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法院开展的干警竞争上岗、集中执行月等重大活动,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支持。在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中级法院部分法官工作中,全市法院主动配合,认真参与,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推进了法院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同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个人办案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做好审级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共受理此类案件140件,办结135件。
  四、积极参与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
  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
  主动做好服务发展文章。市委提出“工业立市”、“借力发展”两大战略,全市法院积极行动,全力投入。主动做好市委安排的“六个一”工作,为企业、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和奖励制度,通过努力,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参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月”活动,制订《衢州市法院关于服务企业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加强为企业的服务工作,主动走访企业,为企业举办法律培训,帮助企业上网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蹲点调研,驻村夜访”等活动,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年全市法院共为扶贫村、困难群众捐助资金10余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做好“创平安年”的各项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校等活动,切实加强法制宣传。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及有关部门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全市法院把两庭建设作为加强基础建设的重点来抓。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全市法院艰苦创业,硬件建设有了新的改善。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大楼建设顺利推进,柯城法院的审判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其他五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有的正在抓紧规划建设,有的已准备搬迁。继续深化“五好法庭”创建活动,加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实行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和驻法庭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指导,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执行工作离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要求还有差距。少数案件审理期限过长,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二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有的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干警廉洁自律不严。三是法院的审判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审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还有薄弱环节,法官职业化建设才刚刚起步,法院改革尚需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四是执法环境、执法条件仍有待改善。法院执法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暴力抗法现象,两庭建设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缺口较大。我们将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政法各部门积极配合,以及全市法院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03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实现司法公正效率为目标,以深化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切实提高司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要坚持“严打”方针,总结“严打”斗争经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严惩职务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慎重审理涉及企业破产等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和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以实现司法公正效率为目标,继续深化法院改革。要深化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序列管理改革的探索,实现审判的公正高效。深化审判方式、裁判文书、审判监督制度等改革,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不断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审判组织职责,规范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活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执行权的分权制约制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
  三、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抓好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继续加强对在职干警的教育培训,加强理论研讨,确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四、以争创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继续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对违法审判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巩固“五好法庭”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争创模范法庭。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等的关心支持下,继续抓好审判大楼以及办公现代化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立足审判,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投入争创满意司法环境活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我市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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