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衙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l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5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11件,财政经济方面66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8件。

    这些议案,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努力完成“九五”期间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项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建议:4件议案(见附件一),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另有8l件议案,其中政法方面11件,财政经济方面63件,教科文卫方面7件(见附件二),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负责答复代表,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此外,截止4月24日,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交有关机关、组织负责办理,并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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