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衢州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查了金家福主任代表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衢州市委的领导下,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以监督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强调,常委会要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继续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组织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会议要求,常委会要继续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要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要进一步搞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开拓进取,推进人大工作,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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