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宾审议,决定批准卢锦良院长所作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拓进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严惩办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要进一步搞好经济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继续做好民事、行政、告诉申诉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要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提高工作效率,讲究办案质量,扩大社会效果,为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