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张光健检察长所作的《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市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坚决惩治腐败;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法纪检察工作,依法查处侵权、渎职等犯罪案件;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案件质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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