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衢州市(县级市)和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七条“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规定。实行差额选举,通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章第九条精神,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同意,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四百五十名左右。除留二十一名机动名额外,至八月十五日止,全市共选出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百二十九名。其小工农代表一百四十四名,占百分之三十四;干部代表一百零大名,占百分之二十五;知识分子代表一百零二名,占百分之二十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归侨、台籍人员、宗教界人士的代表五十名,占百分之十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代表十五名,占百分之三;其他劳动者代表九名,占百分之二。代表总数中,三十五岁以下青年一百二十四名,占百分之二十九,妇女一百零一名,占百分之二十三点五,非党代表二百一十二名,占百分之四十九点四。,少数民族代表十四名,占百分之三。
这次选出的代表,是战斗在各条战线上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并有一定威信,能约联系群众的同志,代表的组成,符合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体现了新日十期的特点。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所规定的。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百二十九名,经审查,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