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要有制度保证——四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报告强调:“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很显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效的制度作保证。

  制度更完善,社会更和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台,使农民兄弟不再“小病扛,大病拖”;文化大篷车,为农民送去欢乐,“种”下了文化种子;民情沟通日,化解矛盾,“沟通”了干群的心……纵观这些近年来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均是有一套具有衢州特色的制度作为执行保证,才使得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目前的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相对照,还有不小的差距。经济社会转型导致的波动,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的冲突,使得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面临着极大挑战。我们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促进社会成员和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完善制度保证,要勇于创新。和谐社会的体制创新与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在对我市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全面把握和科学应对上。如有针对性地消除导致产业结构低度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体制性根源,形成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建设。

  完善制度保证,要选准突破口,抓住关节点,在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当前,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群众生活仍比较困难,我们应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在实现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这些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上下功夫,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完善制度保证,还要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营造一种支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体制环境,使更多的干部勤政、廉政,更加刻苦地学习,更加勤奋地工作,激励干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创新体制机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构建和谐衢州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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