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常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一起诈骗案件,案件涉及1995年10-12月份衢州市某公司销售江铃五十汽车,需要了解当时汽贸公司销售的往来帐。由于汽贸公司已经破产,正当他们无计可施之计,了解到为妥善保管众多破产企业的档案,市档案馆已经自觉地把重担挑起来,现已接收了物资、商业、粮食等系统的破产企业的档案,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档案馆。在档案馆,果然有某公司的档案,经查找,找到了当时销售汽车的发票,同时还意外找到了当时的一张收条及相关单位的证明,为他们办理经济案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