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通知单
衢市民办〔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1号)及省民政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发动工作
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是衢州市“十二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中民政局的重要任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民政干部、城乡社区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有条件的可适当组织开展考前培训,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资格审查等环节工作,确保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圆满成功。
二、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当地符合条件的人员考试报名宣传动员、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民政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宣传动员工作,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由局办负责。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报考由基政处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工作者报考由民管办负责。
三、提倡并鼓励民政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民政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取得至少一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年龄在40岁以内的民政工作人员,一般都应参加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在内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考试要处理好工学矛盾,统筹安排工作,确保培训和考试时间。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评,经单位领导同意,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后,费用给予报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套改。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1号)
二O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舟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55元,其它4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培训机构作出安排,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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