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12〕1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衢江区、江山市移民办,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
衢州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和2012年工作思路
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衢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民政厅全年工作任务及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抓好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特色工作亮点纷呈。
1、民政法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民政专业执法队伍,又率先建立民政联合执法机制,在省民政厅参阅件第六期专题刊发,2011年11月全省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在衢州召开。省政府分管民政副省长在省政府专报信息《衢州民政法制工作成效和做法》上批示肯定,
2、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从2011年3月份全面铺开,到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个选举程序到位、过程平稳、结果满意,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预期目标。全市1743个应换届村民委员会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5894人,其中,村委会主任1732人。共推选出新一届村民代表56985名,全市实现“五种情况人员”零当选。我市努力把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打造成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龙游县等有关做法得到了中组部副部长的批示肯定。积极推行“法律见证人”服务换届选举做法,这个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的批示肯定,并被全省推广。
3、社会养老服务指导和孤残儿童特教工作成效突出。一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搭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养老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孤残儿童特教工作,在市儿童福利院开设了“感统训练室”、“特教厅”、“个训室”、“肢体康复室”、“活动室”等特教场所。全省儿童特教工作在衢州召开,衢州做法得到省民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4、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1〕39号),切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全市逐步建立了“经济补偿、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安置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我市探索创新城镇退役士兵和专业士官就业培训工作做法,得到了省民政厅充分肯定。2011年全市共培训退役士兵747人,培训率为61.9%。
5、村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以县(市、区)为单位,委托浙江大学实施,采取教授集中授课、封闭式管理、电子化教学和集中考核鉴定的方式,共举办了10期培训班,全面完成68个城市社区和1743个村的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得到省民政厅肯定,并在全省救灾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
6、移民和老龄工作创新载体成效显著。一是创新载体推进移民创业致富。开展的移民创业竞赛“四个十佳”评选活动在全省推广,得到省政府分管民政副省长和省移民办的批示和肯定。我市移民工作连续3年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二是建立老龄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我市以“七有七感”大力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做法得到了省政府分管民政副省长批示肯定。
(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一是深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初步建立了适合衢州实际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在运行的养老机构98家,其中:国办6家、民办12家、乡镇敬老院80家;总床位11690张;乡镇敬老院8608张;收养老人5620人,床位利用率为48%;全市护理员252人,其中持证人员74人。全市共建成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0个;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067个。实行五保供养经费财政供养机制,供养标准、敬老院基础条件都有明显提升,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3.47%、99%。二是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做好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三是福彩发行工作实现新的突破。2011年全年销量突破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7%,远高于全省26%的平均增幅。福彩销量占全市彩票市场份额的7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四是切实做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地方性优惠扶持配套政策,目前,全市有福利企业100家,安置残疾人员3971人,残疾职工今年月人均工资1500元,比去年增长15%。
2、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不断加强。一是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目标,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5871户60510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360元/人.月、216元/人.月,共发放低保金9419.12万元。规范低保物价补贴机制,发放物价补贴1618.85万元。积极推进低收入核定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人均9元筹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全市实际救助12565人,发放救助资金2592.44万元,人均救助2063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积极完善临时救助办法。二是全力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了乡村救灾应急预案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建立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切实做好2011年“
3、社会自治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城乡社区建设得到加强。结合“三民工程”建设,农村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市已建立起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91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990个,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一站式”集中办理和“全程代理”服务。城市社区普遍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议事协商(监督)委员会等为主体的社区组织体系,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得到充分发展。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平台,以社会救助、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以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各类弱势群体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成。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三个三”目标,全市99.2%村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二是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的有关条例,坚持登记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社会组织行业自身建设,服从服务于社会大局。2011年全市新批社会团体2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个;办理社会团体变更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个。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调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4、双拥和优抚安置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深化双拥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衢州政治品牌、城市品牌和城市文明和谐程度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国双拥模范城公示已结束,我市有望获得“三连冠”。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推动“一站式”结算服务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村)医疗卫生点延伸。开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鼓励开展异地鉴定,确保公正透明。2011年全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784人,抚恤补助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保证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1年春季转业士官1182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967人,城镇退役士兵179人,转业士官34人,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四是军休、军供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5、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效推进。一是移民创业致富成效显现。全市新建百万以上产值移民产业基地35个,特色产业基地112个,314个移民村被评为省、市、县级“小康村”。举办移民就业培训262期,培训移民20948人次。二是全力争取上级移民扶持资金,资金总量创历史新高。审批和实施移民扶持项目474个,扶持资金1.5亿元。争取的资金给我局结对帮扶联系村??举村乡洋坑村极大的支持,目前该村已成为衢江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三是稳妥启动全市465座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实现了兑现政策零差错、群众满意零投诉、社会稳定零上访。
6、老龄事业不断加快发展。加强老年维权,开展《老年法》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搭建老有所乐的舞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开展社区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联合举办全市第五届老年运动会和第六届市直离退休干部健康体育运动会,发展老年电大教育。搭建孝文化教育的讲台,认真开展孝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三进”教育宣传活动,评选表彰了50名第二届衢州市“夕阳红五星”,评选命名了16个首批衢州市孝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孝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教育宣讲活动,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传统美德,宣传了尊老敬老助老典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搭建为老服务的平台,扎实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和“银龄互助”行动,在关爱贫困老人送温暖送光明送服务“三送”活动中,全市共走访慰问贫困老人、敬老院老人近千名,发放慰问金、慰问品近50万元;救助特困老人340名,发放救助金17万元;为229名患白内障的贫困老人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使他们重见光明。
7、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开展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平安边界创优率为100%,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无纠纷事件发生。全面深化殡葬体制改革。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全市各殡仪馆死亡人员火化总数为16053具,火化率100%,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和“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分别达到到92%和84%。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任务。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0439对,离婚登记4782对,其中涉外结婚登记49对,离婚登记11对;结婚率同比去年增幅5.3%,离婚率同比去年增幅6.8%;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530件;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39人。建立了救助管理平台和网络,完善了10个社区临时救助咨询接待点,积极做好妇女儿童的救助保护、临时安置、安扶帮教、安全送返等工作。
8、民政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得到了民政部领导和省、市主要领导的肯定。一是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市儿童福利院项目。二是开工建设市福利院休养楼项目。三是开工建设市军供大厦(浙西减灾避灾中心)项目。同时,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项目已经做好前期工作,计划于2012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四是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先进。今年我局先后引进完成4个项目,总投资166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152万元,被评为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9、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完善市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民政信访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调查摸底到位,化解矛盾到位,应急机制到位等四个到位。对重大信访问题,按照包掌握信息、包协调化解、包教育转化、包定人稳控、包息诉息访“五包”的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处理。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民政部门共收到群众来信459件、来访781批1275人次,其中市民政局收到群众来信100件,来访97批次、182人次,信访件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已100%办结处理,群众满意率达100%。市民政局获得2011年度市信访考核优秀。
10、民政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认真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总结我市“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基础上,认真谋划“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制定实施《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二是机构编制工作成效明显。局里增设行政审批服务处和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在严格控编情况下,增加了1个行政编制。强化了民政工作职责,共增加了社会工作人才等4项职责,加强了社会救助等4项职责。成立了儿童福利院,争取到了10个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三是“满意民政”创建深入人心。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满意服务”活动,在殡仪馆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并在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全面推开。学习最美老师,在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真情暖民心 满意在民政”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服务对象对我市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四是民政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把调研工作作为推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年初就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课题,并积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2011年市局上报的调研论文《欠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社会福利改革研究??以衢州市为例》、《民政综合执法研究??以衢州为例》分别获得浙江民政论坛研究课题二、三等奖,两篇论文分别在2011年浙江民政论坛上作了交流发言,得到领导专家肯定,切实提高了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衢州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和单位三个层次深入查找民政廉政风险,并对廉政风险进行评估定级,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进行岗位廉政承诺,并在市纪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网络平台上公示,确保每个岗位有职责、风险有评定、督查有依据。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目标管理机制、监管报告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能及时认真处理。
二、2012年民政工作思路
2012年,以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为主线,以开展“三年”活动为总抓手,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全面完成各项年度任务,民政部门要在建设“两地三城”和浙江山区科学发展实验区中有新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民生保障能力建设。
1、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形成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加快向护理型机构和床位发展。按照省政策文件精神,制订好市里相关配套政策,要明确土地、资金、税收等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办养老机构,并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转型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全面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质评定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当地标准进行调整,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市、县、乡镇三级信息网络。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和13%,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以县为单位,平均救助金额均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二是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确保所有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筹资不低于10元。三是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建立完善县(市、区)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四是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严密关注灾情预警,加强减灾备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建立倒房恢复重建通报制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继续深入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仓储管理制度。强化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坚持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3、进一步强化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衢州政治品牌、城市品牌和城市文明和谐程度的重要抓手。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和落实稳控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各类对象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各项安置政策得到落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认真贯彻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新老政策对接,研究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保持社会的稳定。
(二)以更细的指导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深化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012年全市要建成104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1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要指导好社会组织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
(三)以更高的标准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村行政区划撤扩并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明确免费项目、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完善殡葬执法机制,规范殡葬服务市场,遏制乱埋乱葬。大力推行生态葬法,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确保全市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和“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93%和85%以上。继续开展第二轮省、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配合省厅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验收,并上报普查成果,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化地名建设。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浙江衢州卷)的编撰工作。
(四)以更多的举措推进移民和老龄工作。一是移民扶持工作。积极推进致富、素质、监管、和谐“四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移民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社会管理方式由包揽型向有限型、服务型转变。加强对移民群众自主创业能力的培育,不断健全和完善扶持政策,提高移民创业致富能力,移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农民平均水平的85%。二是城乡老龄事业。积极落实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提高老年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加强和创新老年社会管理。
(五)以更刚的强度推进民政项目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民生,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把民政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民政民生基础项目的投入。一是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在建项目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加快实施。当前全市重点实施好10个项目:其中,市本级4个项目:衢州军供大厦(浙西减灾避灾中心)项目、市福利院休养楼项目、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项目、市公墓扩建项目;各县(市、区)6个项目:衢江衢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龙游县社会养老中心项目、江山市第二福利院项目、常山县公墓建设项目、常山县鸿康老年公寓项目、开化县福利院一期工程等。二是超前谋划。抓住贯彻省政府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有利时机,谋划一批民政项目。成立民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结合上级民政部门项目建设政策、市委市政府要求、群众的期望,并从民政实际出发,按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管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每一类都要争取谋划10个以上的项目,建立衢州民政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实现项目足量储备、有序推进建设。当前全市要重点谋划好6个项目:新建衢州市老年公寓(衢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衢州市殡仪馆还建改造建设项目、新建衢州市殡仪馆项目、新建衢州市级公墓项目、常山县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开化县避灾中心项目等。三是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民政项目建设工作机制,每月一次通报、每季一次汇报、半年一次检查、一年一次考评,每个民政干部都要投身项目建设中,项目谋划好的、实施好的年终考核给予加分。每个项目要建立信息档案资料,突出项目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确保民政项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廉政的检验。在管理项目中要合理使用好项目,要把民政项目建设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六)以更严的要求推进民政自身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民政管理创新年、执行效率提升年”(简称“三年”)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抓班子、抓队伍、强作风,建设一支特别肯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民政队伍,每一个民政干部要争做项目建设的能手、为民服务的标兵、勤政善政的模范,努力打造学习创新型、勤政善政型、高效运转型民政机关。以浙江民政论坛为抓手,加大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力度,提高民政干部理论素养。进一步深化全市民政系统绩效考核,完善市民政工作目标、机关干部创先争优和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提升民政干部的执行力、操作力和公信力。深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