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衢市组〔2012〕34号
关于印发《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网上学习培训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参加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考核要求,特制定《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分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学习培训与考核管理,结合网络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二、考核方式
实行学分量化考核,根据领导干部实际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培训情况累积计算学分。
三、考核标准
全市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年度学分达到60分为合格(当年新提拔的按每月5个学分标准进行考核,其中12月份新提拔的不纳入当年考核;2012年考核学分从3月份开始计算,全年合格学分为50分。)。
四、计分办法
获得学分的方式主要包括课件学习、文章交流等。
1、课件学习。学员学完“课件中心”的视频课件获得相应阅读学分,学习结束后发表评论可获得评论学分。
2、文章交流。学员发表原创文章,可获得相应学分,同时根据其他学员的评论评分情况酌情加分。
此外,网络学院的“网络图书馆”功能正在开发之中。待开发完成后,学员学完“网络图书馆”的图书可获得相应阅读学分,重点图书阅读完成后发表评论可获得评论学分。
五、考核管理
1、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负责做好日常督学、促学和学分考核管理。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确定一名网络学院联络员,做好本县(市、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3、实时公布学员学习情况排名,定期提示学分完成情况,年终根据学习综合表现评选网络学院优秀学员。
4、年度学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和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量化考核体系。
5、严禁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所获学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