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监察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审计局 文件
衢市人社薪〔2011〕253号
关于严肃纪律加强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8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就严肃纪律、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必须坚决维护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的严肃性。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所有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转移资金,逃避财政、审计监督。
三、各单位要加强工会、学会、协会、技协等财务管理。严禁将行政经费、事业收入转入工会、学会、协会、技协等账户,严禁在工会、学会、协会、技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
四、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下属事业单位之间绩效工资总量分配,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严肃分配纪律,指导和督促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五、凡违反本通知要求的部门、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监察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