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11〕19号
衢州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近年来,气候异常造成我市局部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抗灾救灾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综合救灾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
围绕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开展宣传活动,建立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减灾宣传方式,加强减灾教育基地建设,使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每年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1至3个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区,作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
二、强化防灾救灾实地演练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简明、实用、高效”的原则,对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论证梳理,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尤其是在乡村基层组织领导换届后,要针对性的开展培训与学习活动,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同时根据预案要求,有计划、分层次、多灾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特别是在灾害多发乡村,要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预案学习和实地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三、规范避灾备灾场所管理
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设施和场所,依照当地自然灾害的特点和人口分布的情况,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避灾安置场所的实效和安全。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制定三年完成改扩新建储备库计划(2011?2013年),完成当年任务。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储备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有序,无霉变现象。
四、加强灾害信息队伍建设
各地要立足长远发展,以全面覆盖、健全管理、提高能力为核心,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村(社区)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全面完成。积极探索村级灾害信息员报酬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补助办法,县(市、区)承担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的报酬不低于60%。探索建立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考核机制。
五、重视群众紧急转移机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提醒制度,把信息及时发送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和村(居)灾害信息员手中,重视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对出现灾害预兆时,要采取紧急措施,有组织地迅速将群众转移到相对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学习“浙江骄傲??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毛水标救灾经验做法,树立“人民群众生命高于一切”意识,提高灾害预兆紧急转移的工作成效,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严格灾情信息报送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开展灾情核查,及时掌握情况,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严格落实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灾情会商和信息发布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途径,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七、全力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受灾群众救助卡管理制度,按照“四公开一监督”的规定,公平、合理分配、调拨救灾款物,确保因灾倒房、严重损房,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工作,结合各地制定的救助方案,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原则,按时完成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理赔裁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救灾捐赠和经常性捐赠工作。
各地要认真总结去年 “6.18”洪灾救灾工作经验,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综合救灾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责任到人。要克服麻痹思想,毫不松懈地抓好抗灾各项准备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灾害预兆,思想不重视,未及时组织转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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