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衢市宣〔2011〕38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网评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加强网评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网评员在引导舆论、主导舆论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衢州市网评员管理试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9月7日
衢州市网评员管理试行办法
网上评论员队伍是开展网上评论工作,主动引导网上舆论,营造和谐网上舆论环境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为加强网评员队伍的管理,特制定该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互联网宣传管理的指示精神,根据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网上来,网上去”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两个崛起”、“三大目标”、“五个衢州”、“六个翻番”的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应对网上舆论新形势,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加大网上评论力度,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为我市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营造客观友善、理性文明、于我有利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1.市级网评员由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建立,由衢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县级网评员由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建立,各县(市、区)网宣办负责管理;市网宣办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网宣办做好网评员管理工作。
2.网评员一般由各部门综合业务处室业务骨干担任,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3)热爱网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4)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善于运用网络语言。
3.网评员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网宣办建立网评员工作QQ群,密切联系各级网评员队伍。
三、主要任务
1.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网上正面评论,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针对网上出现的涉衢舆论热点,及时上网发布针对性强、有说服力的文章,解疑释惑,主动引导网上舆论。
2.针对网络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正面的舆论斗争,批驳谣言,澄清事实,提高网民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
3.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涉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披露权威信息,发布积极客观的评论,以真实、准确、全面的声音引领网上评论,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
4.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内的网络宣传和网上舆情联络工作,及时向同级网宣办通报本部门、本系统掌握的突发事件情况;及时通报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可能引起网络关注的负面情况;及时通报市外媒体非正面采访情况。
5.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网评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部门内网评员开展网评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6.负责联系并答复网宣办发出的《网上舆情提示》,了解《提示》具体情况,在单位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的指导下,拟定统一应对口径,协调处置网络舆情。
四、网评工作机制
1.日常联系协调机制
市网宣办负责全市网评工作的总协调,各地网宣办负责属地网评工作的协调;各级网宣办要加强与网评员的日常联系,及时通报信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协调各部门、网评员开展网评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2.网上舆情应对机制
(1)网评员要经常浏览国内各大知名网站和论坛,关注网上舆论动态,认真发现涉衢或涉及本部门的网上舆情,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向同级网宣办报告。
(2)网评员要在属地重点论坛和本市重点网站的互动栏目(如衢州新闻网“三衢论坛”等)注册至少一个用户名,对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网上负面言论,要适时以帖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
(3)在遇有重大、敏感的舆情时,网宣办需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会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共同确定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评论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4)涉及全市性或重大的突发事件、网上热点敏感问题时,由市网宣办协同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共同拟定网上舆论引导的基础口径,统筹组织网评员撰写网评文章,上网进行跟贴;各级网评员在市网宣办的统筹协调下,联动开展网上舆论引导。
3.网评内容报告机制
各县(市、区)网宣办和市级网评员每季度汇总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网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网宣办。内容包括:评论文章和帖文的数量、题目、刊发网站、网民跟贴与反应等。
4.网评员培训学习机制
网宣办负责属地网评员的业务培训,可以采取交流研讨、通气会等形式,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提高网评员素质,增强网上舆论引导能力。
5.网评工作保障激励机制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评员队伍的建设,为网评员提供必要的条件,鼓励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等,并将网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参考内容。
(2)市网宣办每年开展优秀网评员评选。对发帖数量多、质量优,在网上舆论引导中表现突出,尤其是在妥善处置涉衢负面舆情中作出贡献的网评员给予奖励。网评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网评员的工作实绩,每两年进行调整。
五、其它事项
1.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各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本试行办法完善属地网评员管理办法。
3.本试行办法由衢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