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文件

 

衢纪发〔2011〕4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

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衢州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

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全会,习近平、贺国强、回良玉、李源潮、赵洪祝、吕祖善等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2月25日全省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健全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着力解决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构建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推进“两项工作”建设,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监督服务规范有序。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衢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和《衢州市关于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权利、义务明确,监督服务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工作制度机制完善,监督服务依法依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

2、村级权力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上配套、协调、健康发展的道路,村级事务监督管理规范有序,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3、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力争到年底,在全市1700多个村(社区)普遍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十个一”要求,实现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便民服务,真正做到“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

4、群众利益有效维护。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党员干部依法按章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内容

推进“两项工作”建设,要紧紧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和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突出重点,规范运作,切实提高监督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力量。抓住今年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中换届之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换届选举,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信任度高、熟悉财务、热心农村公共事业的村民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规程》和《工作细则》,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报告、工作台帐、业绩考评、申诉救助、经费保障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参与、工作审核、群众沟通、意见提出、廉情反馈等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程序式监督、参与式监督、审核监督、评议式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3、进一步突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功能。紧紧围绕我市农村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村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村级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特别是中央、省、市强农惠农等政策措施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4、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监督。按照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应清尽清的要求,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决策、管理、公开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财务支出事项的定期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通过加强监督,力争全市提前一年、在2014年前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5、进一步抓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出台推进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意见,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行为,加强工作考核,实行村级服务模本化管理,年底,表彰一批全市示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6、进一步落实“两项工作”的场地设施。落实“两项工作”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的要求,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村监委成员名单等内容制作成图张贴公示,提高“两项工作”的软硬件建设标准。

四、实施步骤

全市推进“两项工作”建设,从2011年3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3月)。成立领导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两项工作”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室。抓好动员部署、典型示范和工作指导。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3月至10月)。以六项任务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衢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和《衢州市关于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集中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规范管理,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11月至12月)。各地要对照市推进“两项工作”建设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总结,及时报市推进“两项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向市申报验收。市纪委牵头组织考核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深化认识。推进“两项工作”建设,是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两项工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进“两项工作”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两项工作,积极参与并支持两项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进一步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成立推进“两项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两项工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推进“两项工作”建设,县(市、区)是关键,乡镇是实施主体,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履行职责、待遇保障等方面,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开展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纪委要抓好组织推动,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乡镇纪委要把抓好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抓好落实,实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组织、民政、农业、农办以及发改、国土、建设、社会保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3、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定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掌握工作方法、程序和步骤;要及时制定验收标准,抓好申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每半月报告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情况的同时,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要防止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积极支持和鼓励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注意挖掘特色做法,通过组织交流、借鉴、学习、观摩等形式,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注意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性、规范性成果,不断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