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1〕12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咨询委)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咨询,在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中起到了参谋作用。为加强市政府咨询工作,更好地发挥市咨询委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咨询工作的重要性

(一)市咨询委是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而建立的决策咨询机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部和智囊团,是听取专家意见、吸纳民意的桥梁,是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决策咨询服务平台。

(二)我市正处于“十二五”加快发展的黄金期、转型升级的突破期和民生事业的提升期。为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肩负起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重任,确保“十二五”起好步、开好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减少失误,少走弯路,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策方式,充分发挥咨询委智囊团的作用,把决策咨询工作作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努力提高决策咨询工作水平

(三)市咨询委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咨询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决策咨询工作,争取形成一批科学性、创新性强的高质量咨询研究成果。

(四)在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各项咨询任务的前提下,市咨询委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每年选择一些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一批有创意、重实际、能操作的“金点子”和好办法,力求出成果、出成效。

(五)要根据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咨询研究,出主意、攻难关,使咨询工作更贴近决策,为更好地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六)市咨询委委员要积极参加市咨询委和专业组的活动,主动与咨询委办公室和专业组保持经常联系,对交办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提出1?2项可供决策参考的书面咨询报告。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七)各专业组要与对口的市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参加有关会议,获取必要资料。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课题或认为有必要向市政府提出的项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建议或意见。

三、切实发挥咨询委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咨询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咨询委工作摆到决策参谋和工作助手的重要位置上。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在决策前都要主动邀请咨询委有关委员进行科学评估论证,虚心听取并认真吸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咨询委的智囊团作用。

(九)各有关部门要从当前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难点等问题,商请或配合市咨询委拟定题目、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咨询工作。要重视咨询委及委员研究成果的运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研究并采纳转化利用。

四、创造良好环境支持咨询委开展工作

(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配合市咨询委开展咨询调研工作,为咨询委委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特邀市咨询委秘书长列席会议,其他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根据需要也可邀请咨询委的有关委员参加,让他们更直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为他们参与决策提供便利。要积极为委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提供一切便利,必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委员参加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市直各部门重大决策方案论证、评审活动,可以邀请有关委员参加。

(十一)咨询委委员所在单位要一如既往地对委员特别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委员给予关心和支持,尽可能地安排他们参加全局性会议和重要经济、技术论证以及重大课题的调研,并提供相应的办公、交通条件和活动经费,为决策咨询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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