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衢市经办〔2010〕42号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经贸局、委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经委系统信息工作,加大工业经济工作宣传力度,促进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工业、服务企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信息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决策层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反映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是经委与各部门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各种新现象、新问题不断涌现。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的政策、园区、企业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提升经委工作服务,为企业表达诉求服务,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把握重点,努力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要积极探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抓重点。根据上级部门和领导在各个时期关注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努力挖掘有事实、有分析、有观点,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信息。要抓亮点。围绕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选题,主动出击,抓好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进一步提高信息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要抓热点。抓住企业普遍关心、敏感的热点问题,广泛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全面反映,促进问题及早解决。要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信息需求和自己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收集上报信息。在报送信息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重要的信息,必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要抓文字工作水平。写信息要做到句间逻辑关系准确,行文流畅,不多字不漏字不错字,把好行文质量关。

三、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县(市、区)经贸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切实重视信息工作,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报送本单位信息。信息员要多参加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了解全局,掌握动态,并做到思想敏锐、责任心强、熟练掌握信息工作技能,敏锐地发现信息,准确地鉴别信息,科学地加工信息,及时地报送信息,不断增强信息意识,努力提升捕捉、判断、处理信息的能力,保证信息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其他工作人员也要及时发现信息、挖掘信息、共享信息,确保本局、本处室(单位)信息员能掌握第一手信息报市经委办公室。

(二)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通过网络报送,经审核把关后登到衢州工业网和公文交换系统上,优秀信息可上报市委办、市府办和省经信委。各级经委系统要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和网络优势,加快信息工作自动化,提高信息工作效率。时效性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市经委报送。县(市、区)经贸局不仅要将信息及时报送给市经委,还要及时将信息通过内网或电子邮件报送省经信委。

(三)整合信息刊物。委属《生产要素简报》、《调查与研究》等刊物统一整合为《经委信息(生产要素专刊)》和《经委信息(增刊)》,所有信息上衢州工业网。

(四)建立信息工作例会和定期通报制度。市经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例会,通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为各县(市、区)经贸局、各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提供比较,增加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共同推动信息工作上新水平。

四、落实责任,完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经委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事业单位,经委系统信息员。

(二)目标任务。各县(市、区)经贸局每年录用信息条数为25条以上;市经委机关各处室每年录用信息条数为在岗人员数的5倍以上,其中市委办、市府办或省经信委每年录用信息条数为2条以上;下属事业单位每年录用信息条数为6条以上。录用的理论调研类信息(指具有调研性、经验性、理论思考性的文章信息,一般以信息专刊、增刊形式刊发),可视作完成信息2条;在《经委信息(生产要素专刊)》上录用的,视作完成信息0.5条。

(三)计分方法。《经委信息》采用的,单篇信息每篇10分,标题信息每条6分,简讯每条4分;市委办、市府办和省经信委采用的,单篇信息每篇100分,标题信息每条50分;省委、省政府、国家工信部等省部级单位采用的,每篇(条)200分;上报信息得到衢州市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100分,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200分。理论调研类信息分数为单篇信息分数的2倍。在《经委信息》发表的领导讲话稿,按理论调研类信息计。

同时,对在其他报刊上发表有关我市工业经济和本单位工作的文章给予相应鼓励。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通讯等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每篇100分;在浙江日报、经贸实践等省级报刊上发表的,每篇200分;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每篇300分。

同一条信息,如被多级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被采用的信息,系两个以上单位或两人以上报送的, 则分数进行平均分摊。

(四)考核要求。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经委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任务数完成情况负责。对未完成本单位信息任务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每少一篇扣负责人20分。并对各县(市、区)经贸局、委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按年度总积分由高到低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若干名,给予通报表彰。县(市、区)经贸局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加分,未完成的进行扣分。

对完成信息考核数量要求的市经委工作人员按累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分类评选出优秀信息员3名(奖金300元)、积极信息员6名(奖金100元)。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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