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实行干部上挂下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衢市宣〔2010〕18号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实行干部上挂下派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部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加强干部培养使用,不断提高我市宣传文化干部基层工作和综合统筹能力,进一步健全部机关干部管理机制,促进人才流动,加快人才储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上挂锻炼和下派任职制度。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和时间

1、上挂锻炼干部面向各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挑选产生;下派任职干部从部机关(含市社科联、文明办、外宣办)内部产生。人选由接收单位与派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2、上挂锻炼干部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下派任职干部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下派范围为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3、上挂锻炼和下派任职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延长。

二、实施办法

1、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由部务会议统一领导,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由部办公室根据部内各处室(单位)及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意见,提出上挂锻炼和下派任职人员名单及安排意见,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2、干部上挂下派期满,由部办公室负责提出干部的鉴定意见报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好干部的交接工作。

3、上挂下派干部任职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协商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上挂下派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与接收单位联系,协助接收单位做好派出干部的管理和教育,经常关心和了解派出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定期走访,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派出干部锻炼期满后,干部个人对上挂下派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各一份。接收单位要通过听取基层服务对象意见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上挂下派干部的学习、思想和工作等情况作出鉴定。派出单位会同接收单位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3、锻炼任职期间,上挂下派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属原单位管理,按要求转接党(团)组织关系。因公出差、学习、参加会议等经费开支由接收单位负责。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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