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文件
衢纪发〔2010〕8号
关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23日,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贯彻实施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市委又专门召开学习贯彻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通知》(衢委办〔2010〕19号)。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把《廉政准则》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结合衢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SPAN> 一、认真学习宣传,营造实施氛围(4月?5月)
/SPAN>(一)组织集中学习。一是要坚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对《廉政准则》、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电视电话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与此同时,要做好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发言记录。二是要分级负责组织好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学习,对《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开辟《廉政准则》学习专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集体学习,积极进行自学的基础上,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张贴于学习专栏内。
/SPAN>(二)广泛进行宣传。把5月份定为“《廉政准则》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一个月时间搞好宣传教育,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热潮,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党报党刊要开设学习专栏,刊登《廉政准则》解读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电台、电视台要开展专题宣传,对各级各部门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设立“领导干部谈准则”栏目,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采访;各新闻网站要全方位、多视角反映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的单位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的单位要给予严肃批评。要通过深入宣传报道,为《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SPAN>(三)开展集中培训。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课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的教育培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组织宣讲团对各地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廉政准则》宣讲培训,适时组织《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通过培训,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维护准则。
/SPAN>二、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纠整改(6月)
/SPAN>(一)认真进行自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和中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地搞好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撰写个人自查报告,在单位组织的党员干部会议上进行汇报。
(二)广泛征求意见。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三)整改存在问题。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仔细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着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7月)
/SPAN>(一)规范完善制度。要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完善《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对以往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对重复的制度要合并,对互相抵触的制度要修订,对缺位的制度要健全,对过时的制度要废除,使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三是要与时俱进严格要求,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着力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上建章立制,着力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单位公务消费相关制度。要将领导干部执行“52个不准”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监督,把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不仅要科学制定制度,而且要有效执行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推动《廉政准则》相关制度落实和执行的责任。在制度的制定上,要将制度中的弹性降至最低,自由裁量的空间压至最小;在制度的监督上,要将制度规定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的执行上,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违反《廉政准则》制度规定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越是领导干部,越要从严追究。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开展集中检查。要将各地各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准则、执行准则、维护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查纠整改、整章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要严肃执行纪律。通过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学习贯彻的实施方案。学习贯彻情况要及时报市纪委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