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0〕2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衢州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
2010年,是实施市“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化“法治衢州”、“平安衢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全市公民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衢州”、“平安衢州”建设奠定基础。
(二)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帮扶企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并就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侵权责任法为重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围绕服务“三农”,深入宣传农村土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性作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优质资源,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当中,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尝试开展法律评析;组织开展优秀依法维权案例的宣传,将公民维权纳入法治轨道,维护社会稳定。
二、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努力提高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五)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
(六)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以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为阵地,广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全市6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7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
(七)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坚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着力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命名表彰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
(八)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九)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阵地和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知识,广场、车站、机场等单位要积极建设法制宣传流动窗口。
三、继续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不断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根据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指导各地规范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创建标准,着重依法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进以法治理进程。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浙江”、“法治衢州”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地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
(十一)大力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经验,全面推开“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三季度,做好首批省级“诚信守法企业”推荐评选活动。
(十二)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二季度,积极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同时,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地方依法治理的形式和内涵,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广泛开展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促进行业依法管理。
四、全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调研
(十三)部署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总结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完成总结验收任务。及时召开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规范档案资料,查漏补缺,于5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总结验收工作的支持,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6月份开展全市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迎接全国、省普法考核验收的筹备工作。
(十四)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坚持从实际出发,回顾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充分展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实绩,客观评价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经验与做法,交流推广全市“法律六进”活动有效举措。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十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研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依据。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参加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充分反映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具体成效,有力促进“法治衢州”建设。
五、创新载体,强化措施,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十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文学、戏剧、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作品中去。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创作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电视、戏剧、小品等文艺作品,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载体。
(十七)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作用。继续办好报刊、电视、广播的法制栏目,努力提升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层次和水平。加强普法网站建设,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和形式。探索开辟手机、户外视频等新的宣传渠道。加强网络虚拟社会法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十八)大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题宣传活动平台优势,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的契机,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同时,着重开展好“公务员学法日”、“浙江法治宣传月”、“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五项主题宣传活动。
(十九)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衢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分解》和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履行好普法依法治理职能。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努力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