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衢纪办发〔2009〕2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现将《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党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目标,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的部署,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督查,确保2009年各项任务的落实,力求取得党风建设各项工作的新成效,为深化衢州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密切关注重大、敏感政治事件和网络舆情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协助党委(党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按照“转型升级创新业,科学发展作表率”的实践主题,切实抓好《2009年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落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亲民爱民、艰苦奋斗和廉洁从政之风,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民情沟通、民主恳谈、民主听证、下访约访等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新增中央投资的监督检查,确保对口援建工作和新增投资使用廉洁高效;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三服务”活动,开展“政企联动、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改进乡镇干部作风,深化“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等工作,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中的“中梗阻”问题,推动服务型、节约型机关建设。

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把教育与管理、监督结合起来,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继续治理领导干部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享受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各项住房制度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对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搞虚假政绩骗取荣誉和奖励、为不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优惠政策和相互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6、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四、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认真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衢委办〔2009〕25号)等规定精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使各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成本控制机制,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公用经费继续压缩5%、专项经费“零增长”。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出访团组和人数、出国(境)经费要比上年压缩20%。规范公务接待,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冻结采购公务用车一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严格控制管理各种会议和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确保会议经费“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2010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再新批、建设、购置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并执行党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深化评比达标表彰的清理规范工作,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组织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年底前汇总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以“两规范、两创建、一推广”为主要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中央、省、市推进农村改革方针政策和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对农业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按照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工作布局,以“两规范、两创建、一推广”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乡镇机关权力运行。加大乡镇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乡镇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完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继续推行“村账乡代理”、“组账村代理”等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督促落实《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健全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监管体系。继续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以此为抓手,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抓好《关于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推行“五步工作法”,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和提升乡(镇)、村便民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工作面,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加强业务培训,健全配套制度,完善运作规程,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完善“民情沟通日”、“村情百宝箱”等制度,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问题。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督办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纪检监察体制,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

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城市社区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积极构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六、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完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积极开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拒不纠正等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进一步完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有关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七、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和中央《通知》、省委《规定》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年底前,各地各单位要将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总上报市纪委。

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他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拟提任干部廉政考察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扩大党内民主,保证党员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加大党的地方各级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全面推行部门、乡镇党风廉政公开评议和党政“一把手”述廉评议等工作。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结合,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

八、全面落实市委《工作细则》,推进衢州特色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创新构建模式,全力推进具有衢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逐步健全以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源头防腐制度体系,以扩大民主、强化制衡为重点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倡导廉洁从政、建设廉政文化为重点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有力查办、有效促防为重点的案件惩处机制。

九、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衢委发〔2008〕35号)的落实。

围绕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制定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地区、部门和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充分运用检查考核结果。积极研究改进和完善考核的方式方法,优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开展对重点工作的专项考核,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在明年2月底前将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市纪委。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