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9]1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切实增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主线,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解“三农”难题,农业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环境面貌明显变化,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农技110、农民素质培训、农村五项救助体系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衢州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子。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三农”问题依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特别是农业产业提升、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问题的求解,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我们破解农村发展难题、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和用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衢州实际,以“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为主线,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目标任务。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医疗服务,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0元,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社会更趋和谐;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5000元,努力实现翻番目标,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良好、农民生活质量较高、农村安定和谐的目标基本实现。
4、基本原则。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农村改革发展全过程,以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化。要力求在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坚持把为了人和依靠人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把农村改革发展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跳出农业抓农业,跳出农村抓农村,用工业化的理念、思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用经营城市的理念、思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劳动就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坚持把上级精神与衢州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良好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建设绿色生态环境,培育乡村特色文化,努力建设“民富、村美、活力强”的新农村,走出一条符合衢州实际的农村改革发展路子。
??求真务实,固本强基。坚持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干部作风、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和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快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5、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6、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快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奖励经费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接受农民委托、开展统一对外招商、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并切实发挥好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建立流转档案、调解流转矛盾纠纷等职能,依法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制度,规范有序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林业生产要素市场流转,加强林权管理、林权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流转行为,鼓励农民依法、有序推进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促进林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对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饲养、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配套用地应视作农业用地。
7、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和服务,促进农民建房规范有序进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搞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全面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试点,探索建立农民建房、建新拆旧、一户一宅、宅基地退出和流转机制。通过宅基地置换、选位竞价,盘活存量,减少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结合下山脱贫整村搬迁,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改造,鼓励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合法住房,置换城镇住房,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经济发展、村庄整治建设和下山脱贫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8、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区分,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健全区片综合价形成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9、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四、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创新,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0、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粮食功能区建设,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政策、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制止粮田抛荒,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粮农增收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大力实施“
11、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户、农业经营组织、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建设等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和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提升工作,对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要加大扶持力度,享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同等政策。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制定、发布、实施地方农业标准规范。大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申报国家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原产地理标志,打响农产品品牌,按衢委发〔2007〕20号有关政策进行奖励。要完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用地、金融等政策,大力推进以市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小区和省级对外农业开发区为重点的各类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内外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继续用好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共同参与企业经营和分红,使企业与农民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农技110、农民信箱、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作用,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不断提升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积极构建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资金信贷、税费减免等举措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产品经纪人在农产品营销中的主力军作用。
12、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科技“四位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努力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相协调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浙工大、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等共建单位的技术合作。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责任机制、投入机制、考核机制、培训机制,不断激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
13、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产优质农田比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抓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启动新三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计划,大力推进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利用、环境生态友好的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做好农村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完善农业救灾储备制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村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增强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
14、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积极构建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和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延伸金融服务领域,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允许其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
15、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各类新型抵押贷款,简化业务流程,完善农村贷款抵押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试行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农产品收益权等财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和农村企业参股等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多元化参与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继续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深化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活动,构建农村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16、加大农村金融财政支持力度。抓住国家对三农投入增多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采用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措施,健全农业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充分发挥金融110的作用,为“三农”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17、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由农户、合作社社员、工商户自愿入股组成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服务。各县(市、区)每年要选择若干个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群众创业发展积极较高、村级班子战斗力较强、村风民风淳朴的村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扶持力度。
六、加快农民创业创新步伐,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门路
18、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农家乐等多条途径,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致富。抓住省里加大扶持的机遇,充分利用宅基地置换政策,积极鼓励公寓式安置,加快推进下山脱贫,力争到2012年,全市每年搬迁下山10000人,其中2008?2010年乌溪江库区下山搬迁3000人。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搬迁中特困群众安置房建设、村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的补助。巩固完善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对市、县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能人、工商企业、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各界与贫困村结亲、与低收入户结对。
19、大力推进农民转产转业和自主创业。继续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健全农民培训投入机制,拓展农民素质培训领域,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平台建设,加快农民转产转业。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农民、转移就业农民、预备劳动力的培训,结合本地产业需要,开展服装缝纫、电工电焊、数控技工等紧缺工种培训,提高转移就业技能;突出抓好农业规模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创办企业的老板和经营管理者、企业技术骨干、来料加工经纪人、新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群体的培训,增强农民创业能力;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农民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积极开辟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要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现代家庭工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努力使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
七、加快农村公共服务制度创新,全面改善农民民生
21、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均等化。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推进以“农家乐”文化大篷车、民工文化俱乐部、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进村入户等为载体的文化保障工程,基本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努力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活动室三级文化阵地,重点做好乡镇村文化阵地建设,到2012年基本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建设目标,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乡土文化人才的教育、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市各级文化队伍的综合素质。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深入实施贫困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小规模学校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名师共享工程与名校托管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双六计划”,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推进“双证制”教育。切实落实好省里规定的从2009年起对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素质,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推进城乡计划生育服务均衡发展,保障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乡风评议、“双五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养成文明生活方式。
22、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超过劳动年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用足省里政策,取消乡镇一级的保障资金配套,确保“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先保后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扩大受益面和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开展以农村承包地换社会保障的试点工作。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23、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科学编制和完善城乡建设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规划、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重点抓好村道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着力实现“四大转变”,力争到2012年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整治面扩大、整治要求提高的实际相应增加整治专项经费。统筹推进通村及联网公路、农民安全饮水、河道池塘水沟整治、农村住房抗灾避灾、农村信息化和电气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落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0%用于村庄整治、下山搬迁等农村建设项目的政策,加大“强塘固房工程”实施力度,到2012年基本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房救助任务,基本建立农房救助体系、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认真落实经济强镇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村撤并工作,加快中心村建设和城郊村、城中村、空心村改造。整合农村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加大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力争到2012年全市乡镇、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努力把一批中心村建设成为村容村貌洁净、人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备、农民生活幸福的农村新社区。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为农村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4、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开展工作。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党委要有负责分管农村工作的同志,四套班子领导要有各自工作联系点。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至2个课题进行改革试点,县(市、区)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农村改革发展专项汇报,协调解决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农村工作。鼓励年轻干部到农村接受锻炼,优先提拔使用在乡镇工作时间长、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强班子、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谋、工作统筹、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25、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先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完善乡镇党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行工作机制,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团组织、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协同配合充分行使职权的工作新格局。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拓宽农村基层干部选拔培养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培养村干部,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要以十七届三中会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实施新一轮培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载体,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主题教育,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员、干部致富能力方面的作用。开展党员设岗定职、依岗承诺、争先创优等活动,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基层民主,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进一步总结探索完善民情沟通日、五步工作法、村务公开、村干部辞职承诺等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级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不断健全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加大财政转移力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制度,逐步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村级综治网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6、积极营造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改革发展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改革发展的主导作用,健全“三农”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市、县两级要设立农村改革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改革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改革重点项目实施。要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充分考虑农民的传统习惯、生活生产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对于需要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事情,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各级机关单位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与自身职能相适应的农村改革发展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职能转变,加快工作和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和拓展。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主动对接省级机关部门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对口帮扶。要采取政策支持、舆论宣传、荣誉激励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农业和农村进行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营造强农惠农的浓厚社会氛围。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来,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衢 州 市 人 民 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