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9]53号
2009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市”和“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衢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全过程。
(二)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培育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围绕建设“法治衢州”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三服务活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发展。大力开展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力开展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体制改革、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广泛宣传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全民普法向纵深发展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加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按照分级考试的原则,年内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确保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95%以上。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等活动。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09年底实现全市5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6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等重点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大力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根据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群众对法律的现实需求,继续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大力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归正人员、流动人员等群体的法制教育。适应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新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强化对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社会团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辟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制长廊、法制宣传电子屏幕等新载体。
(七)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加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在全市授牌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积极参与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有步骤开展全市青少年法制漫画竞赛等活动。
(八)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学法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大力开展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市委提出的“三服务”要求,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法律服务队伍,主动服务企业,并开展“四百”活动,即为企业解百例涉法纠纷、送百堂法制宣传讲座、办理百件涉企公证、提供百件法律援助。
(九)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程度。积极组织动员各类社会单位、组织和团体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立公共法制宣传阵地、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社会公益法制宣传。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进市场”活动。
三、强化普治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十一)加强企业、学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体系,提高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荐命名表彰一批省、市级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推进学校各项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指导各类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十二)深入挖掘我市法治文化资源,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作演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文艺作品、宣传产品。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打造富有衢州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积极推进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制一条街建设,建立一批面向社会的法制教育基地。
(十三)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的优势,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各级新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积极开辟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要进一步办好市电视台法制栏目,同时,力争实现80%以上的县建有专门普法网站的目标。
(十四)结合司法行政成立三十周年,精心组织好“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十五)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衢州市“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切实履行好普法依法治理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各级普法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法学教育和科研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等参与法制宣传志愿者工作。
(十七)认真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各级普法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和示范作用,通过抓试点、树榜样,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认真抓好 “法律六进”活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典型培育,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推广工作。
(十八)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