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9]52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惠农政策,切实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加强“三农”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主动服务农民群众,通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机制。

二、行动内容

1、开展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开展扩大内需项目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检查;

3、对第一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乡镇卫生院项目检查后要求整改到位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4、对第二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5、对群众反映有关违反惠农政策的投诉举报件进行严肃查处。

三、实施步骤

 “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成立“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5月16日?7月31日)。有关单位对本次行动涉及的惠农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汇总。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文件予以通报,要求地方和部门予以整改,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时限及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农政策管理工作机制,从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流程、实施步骤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农政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形成落实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抽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整改迟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具体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宇宁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雷长林为副组长,市监察、财政、审计、农办、农业、贸粮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市农技110网、政务公开网、廉政经纬网以及明白卡、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规程,真正使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为开展“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使专项行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强化监督,确保效果。为促进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3890110。认真受理群众对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举报和投诉,并注意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下列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一是擅自降低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未公开,搞暗箱操作的;二是在落实惠农政策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三是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惠农政策顺利实施的;四是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惠农政策资金的;五是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拖欠、贪污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市“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各乡(镇),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切实取得工作实效。

4、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本次行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市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要把“惠农政策保落实”专项行动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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