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8]7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实现新飞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用工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平台建设。加快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保障建设资金投入,确保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早日实现“全天候、全日制”运作。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推行社区(村)劳动保障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网络在促进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办好各类人才和劳务招聘会,根据企业需要,及时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拓展就业网、人才网功能,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交易平台。健全劳动力市场四级联网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把企业的用工信息及时传送到各个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畅通供需渠道。

(三)注重发挥民办职介作用。引导和鼓励民办中介为本地企业招工服务。民办职介、培训机构、就业联络员等每介绍一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给本地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给予50元补贴;其中介绍持有高级工以上证书的劳动力给本地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100元补贴。

(四)加强企业与乡镇(村)的对接。抓好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服务联络员、企业招工信息联络员、外来务工带头人联络员三支队伍建设,引导劳动力在市内转移就业。鼓励企业到山区、库区招用季节工,帮助有条件的企业把生产车间直接设到农村。

二、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

(五)加快推进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编制中长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职教中心建设扶持政策,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双六计划”。整合职教资源,鼓励集团化发展,做强做大骨干龙头学校。积极拓展职教发展空间,扩大对外招生,提高办学效益。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和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六)引导职(技)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市内外职(技)校的合作对接,通过企校联合办班培训、提供实习基地等途径,树立企业形象,吸引职(技)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职(技)校要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好氟硅新材料、装备制造业、金属制品、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急需的专业。同时,通过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基地、鼓励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开展优秀校外实训基地评选等途径,引导学生在本地企业就业。采取财政拨款与公办职(技)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相挂钩、民办学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奖励等措施,提高职(技)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争取到2009年,全市公办职(技)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2010年达到60%以上。

(七)突出技能人才培训。按照“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出单、农民点单、政府买单”的办法,组织好农村劳动力以及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从今年开始,新型农民培训经费划出50%以上用于市本级(含柯城、衢江区)农民在本地企业就业所需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训员工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业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并在税前列支。

(八)开展紧缺工种和技术蓝领培训。根据我市生产岗位需要,切实加大服装、机械、纺织、商业服务、金属加工、电子、家具制造、食品加工、造纸、化工等紧缺工种培训力度,解决企业生产所急。深化企业技术蓝领培训,力争五年内培养7万名技术蓝领。

(九)加强与外地的劳务合作。加强与市外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与沟通,在市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劳务基地。加强本地企业与外地职(技)校和培训机构的联系对接,实施培训前移,采用外地招工、外地培训,熟练一批,输入一批的方式,为本地企业培训输送合格劳动力。市外劳务基地、劳务培训基地采取政府授牌的方式予以确定。

三、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职工状况,逐步提高员工待遇,不断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使企业用工能招得到、用得上、留得住,增强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十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评选与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建立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力争2008年底全市基本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企业规范用工。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教育力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有计划地开展以清理拖欠工资、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重点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恶意延长工时等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二)优化务工人员外部环境。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各项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政策,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设民工公寓,解决好民工安居、交通、通讯、娱乐、就学、就医、购物等实际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强对企业用工问题的领导

(十三)建立企业用工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人劳局、经委、农办、教育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人劳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分析会,重点研究分析企业用工需求、用工结构、用工培训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会前认真做好调研,会后切实抓好落实。

(十四)把企业用工问题列入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工作内容。深化“三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把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列入部门联系企业的工作内容,主动与企业做好沟通联系,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十五)实施“回引工程”。积极实施“回引工程”,研究完善有关鼓励回归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动员在外创业人员回乡就业创业。

(十六)努力形成服务企业用工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宣传衢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企业用工需求等信息,吸引更多务工人员到衢州就业。各级主要媒体要在一定时段、一定版面,为重点企业招聘急需工种或技术工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广告宣传。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