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7]2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衢州市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强化主流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进一步做好我市新闻发布工作,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6]1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1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衢委发[2004]39号)等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向社会各界准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权威信息,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环境;有利于展现党和政府民主、务实、开放、负责的形象,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建设;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他们热情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的愿望;有利于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争取新闻信息传播的主动权,避免负面影响,增强宣传舆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把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推动我市加大对外开放步伐,在披露信息、发布新闻方面与国际接轨。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1、我市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各县(市、区)新闻发言人制度。
2、新闻发言人的任职条件。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动态,熟悉业务,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为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市委、市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分别由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担任,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了解本部门全面工作的副职担任。县(市、区)新闻发言人由分管的县(市、区)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3、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准备新闻发布会材料,制订与汇总新闻发布口径,接受日常记者采访,制订突发事件报道应急方案,根据授权发布新闻,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4、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条件和管理方式。各有关部门要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等资料,以便掌握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新闻发言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应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备案。
三、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组织
1、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宣传部指导,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统一协调、有序推进、保证效果的总体要求,市新闻发布活动在市重点职能部门率先启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其他市直部门和县(市、区)。
3、市新闻发布活动,政府系列一般以“衢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市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系列的新闻发布会名称视情况而定。新闻发布由有关部门负责拟定发布内容,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及方案的制定或审定、邀请记者、新闻发布口径的审核工作。
4、市新闻发布会在一般情况下主要邀请本市及驻衢新闻媒体记者参加。视情况需要,可邀请上级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国(境)外新闻媒体记者来衢参加新闻发布活动,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5、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或时段及时、准确地报道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发挥市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四、新闻发布内容及其管理程序
1、市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是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大政治事件、重大经济活动;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布及解释;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重要政务信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重大变化的统计信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普查结果;关系我市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外界对我市有关问题产生的疑虑、误解的澄清;市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难、灾害、事故、疫情及处理情况等。
2、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一般由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审定,必要时报市分管领导审定。但涉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全市的重要政策,须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准;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可能引发社会敏感问题的,须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定;涉及市内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需吸纳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意见,严格按照有关宣传报道管理规定办理。未经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发布。
3、县(市、区)新闻发布的内容,一般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审定,或授权当地新闻发言人审定,必要时报市有关领导审定。
4、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
五、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新闻发布工作联系机制。市委、市政府牵头建立市直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具体负责召开新闻发言人协调会,研究制定本年度或一段时期的新闻发布计划,建立新闻发布工作通报和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全市重大新闻发布活动,逐步形成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等三个层面的新闻发布与工作联系制度。
2、完善舆情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海内外舆情动态,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当市内发生重大的、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在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告情况的同时,应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以利于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
4、建立对外宣传口径沟通机制。市直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协同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制订好本部门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的对外统一口径,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5、建立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具体负责,有计划地对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我市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