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7]22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5]46号)精神,结合衢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1、认清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互联网作为一个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全球性网络,正在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等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市互联网发展迅速,逐步进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感情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正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并有力地推动我市的信息化进程。但是,网上日益突出的信息安全问题,也给社会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各种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加紧对我进行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他们利用互联网鼓吹西方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攻击我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和新闻出版制度;有的利用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散布谣言,煽动不满情绪;有的大量制造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进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同时,现阶段互联网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职责不清、力量紧缺、机制不全、工作不到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薄弱等突出问题。这些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将会搞乱人们的思想,引发社会矛盾,诱发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后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网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促进互联网和谐、有序、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衢州打下坚实的基础。
2、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的基本方针。互联网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要求,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遵循互联网发展规律,善于利用网络传播的技术优势,主动抢占思想舆论阵地制高点。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
3、牢牢把握网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持贴近网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好统一认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网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广大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为我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实现“两大目标”,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二、履行职责,确保互联网管理工作责任到位
4、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实现对互联网的科学有效管理。
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我市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重视发挥全市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推进全市网络新闻宣传体系建设,指导网上舆论动态的收集分析和对策研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引导网上舆论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倡导互联网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
市信息化办公室是全市互联网行业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市互联网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全市互联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全市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落实职责;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安全发展规划、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协调抓好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通信运营商根据互联网管理要求,在加强互联网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保密局等授权部门的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对市内网上有害信息、公共有害短信息、泄密信息进行封堵和对违规从事网上业务或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包括论坛)进行处理。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是全市互联网重要的专项内容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对网上出现的涉及意识形态方面重大情况进行统一行动,做好应急情况下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互联网新闻宣传,协调网上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对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涉及意识形态热点敏感问题内容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负责全市互联网站登载新闻、开办新闻时政类论坛的业务指导,并向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进行报批,对违规登载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统筹宣传文化系统网上管理,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是全市互联网重要的专项内容管理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配合上级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市网络音像、游戏、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漫画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全市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设立和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查处、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负责配合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对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的网上出版发行和网络文学进行管理,对网络著作权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类网站、远程教育网校、校园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是全市互联网安全监督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开展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对网上反动、淫秽、赌博等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对涉及境外有害信息网站提出封堵意见,对涉及境内尤其是本市的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监督管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联网单位或用户的网络安全,落实重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对网吧、宾馆等互联网上网场所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依法进行管理;依法侦查、防范、打击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应急安全的协调、网上舆情控制等工作。
市国家安全局是全市互联网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参与经营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进行互联网国家安全事项年度审核;对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计算机网络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查验;对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市保密局负责对市内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对网上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鉴定和查处。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负起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责任。市工商局负责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企业依法注册登记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理、组织实施涉及信息安全的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市加强互联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全市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依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封堵各类有害信息、制止违规接入行为等管理工作。
5、分级负责,落实属地化管理。全市互联网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履行其上级机关对应的互联网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针对互联网管理工作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互联网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健全机制,抓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建设
6、建立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一指导和协调。市委互联网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任组长,分管互联网行业和网络安全监督工作的市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的职能由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承担,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互联网管理部门开展工作,重点研究带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互联网管理措施,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网上重大问题。各市级互联网管理部门要在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力度,并负责协调本系统做好互联网的行业管理、专项内容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
7、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成立“衢州市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与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合署办公,承担全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互联网管理工作。全市各负有互联网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力量,落实职责,保证有专人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解决落实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精干高效的互联网管理工作队伍。
8、认真执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规范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要协同有关部门,针对我市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依据国家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管理。各级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家已有的法律法规,并把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规划,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9、成立全市互联网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市信息化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市互联网协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制定行业章程,完善行业规范,引导互联网站和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制订行业自律公约,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抵制有害信息,维护互联网安全运行秩序。在网上建立“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扩大社会监督管理效应。民政部门要支持和指导互联网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10、建立互联网管理监控平台,强化安全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市信息化办公室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市域互联网管理和交换平台,增强发现和处置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活动的能力。市公安局要建立全市信息安全监控中心,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增强发现和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市级宣传文化系统要建立互联网专项内容监控平台,增强发现和处置网上意识形态问题的能力。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保证监控机构和技术设备的落实。市信息化办公室要协调和组织网络应用新技术的研发,积极推进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市级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要为管理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全市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技术防控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为互联网的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管建并举,推动全市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11、加强IP地址等的基础管理。市信息化办公室要在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加大域名、IP地址监管力度,严格互联网的接入服务管理,制止非法接入行为。要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和IP地址分配使用的逐级责任制,实行域名申请实名制,依法严厉查处擅自从事经营域名注册等行为。抓紧建设以域名数据和IP地址使用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网站信息数据库。
12、加强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工作。市信息化办公室要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做好本市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年度审核工作。市级其他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自主管的工作进行年度审核,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从2006年起,凡年度审核不合格、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由工商部门依法对其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13、加强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由市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在全市开展清理整治和查处不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擅自开展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业务的各类网站,维护行业管理秩序。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大打击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行为的力度;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深入开展网吧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网络游戏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网上违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出版行政部门开展网络出版机构清理整顿和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的查处工作;由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持续开展网上违法登载新闻和擅自从事手机新闻短信息传播活动的查处工作,维护网上新闻传播秩序。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抵制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良好局面。
14、加强网上舆情收集分析和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上舆情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落实机构和专人负责收集分析网上舆情,掌握动向,预测趋势,迅速应对。各地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网上监控、网上阅评、网上评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引导网上舆论的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权和实效性。各网络媒体要在党委宣传、外宣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网上评论员队伍,开辟网上评论专栏,采取“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引导社会热点问题,扩大网上正面舆论声音。
15、加强互联网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要大力推动互联网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主动引导校园网站、商业网站在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做大做强衢州新闻网站、各级政府网站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网上宣传水平,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新闻网站的建设。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劳动局要认真落实网络媒体采编人员的专业职务评定、考核晋级与传统媒体采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的政策,充分调动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6、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各地要按照“爱国、守法、真实、文明”的要求,精心设计载体,整合各方力量,大力促进网络文明建设。要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办网活动,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共同参与文明网站、文明频道、文明版主的创建活动,倡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利用互联网从事健康有益的学习娱乐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低俗之风。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