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市档案局、市农办《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7]1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市档案局、市农办《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市档案局、市农办《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 align=center>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

 

为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和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农”档案是农村经济发展、政权建设、科学文化进步和农民生产生活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凭证。“三农”档案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十五”以来,我市“三农”档案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市、县两级档案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基层档案建设逐步走向规范,档案工作日渐融入各项“三农”事业,“三农”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对“三农”发展的贡献力日益增强。但 “三农”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单位对“三农”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薄弱;“三农”档案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及基本设施条件缺乏有效保障;村级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部分村级档案基础较为薄弱;“三农”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难以有效满足“三农”工作的需要等。做好“三农”档案工作,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丰富档案事业发展的内涵,拓展档案事业发展的领域,提高档案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档案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服务平台。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三农”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是涉农部门和档案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三农”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建设。

二、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贡献率为目标,以行政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和推进“三农”档案工作,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在管理范围上,由局限于镇村两级档案工作向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转变,实现“三农”档案工作领域的拓展;在村级档案管理上,由从无到有的建档工作向从有到优的档案规范化建设转变,提高行政村档案室科学管理水平;在管理手段上,由传统手工管理向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转变,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利用服务上,由主要面向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转变,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努力,使我市“三农”档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三农”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必须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并服务到哪里”,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领域,明确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领域。主要有:围绕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抓好“强龙兴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基地、农业专业大户、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档案工作;围绕农村新社区建设,抓好村镇布局规划、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等方面的档案工作;围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健康工程”等领域的档案工作;围绕现代农民素质培育,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的档案工作;围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级财务、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档案工作;围绕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抓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及下山脱贫、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的档案工作。

积极实施“行政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工程”,推动行政村档案室在达到“四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村级档案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建设,改善设施条件,创新管理手段,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档案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手段先进、服务高效”。在抓好新领域建档的同时,重点抓好“百村示范村”的综合档案室达省级示范档案室建设工作,争取从今年起,凡达到省级“示范村”的行政村综合档案室的档案管理要求达到省级示范档案室。已达到市级“示范村”的综合档案室,条件成熟的争取今年达省级示范档案室。今年没有达到省级示范档案室的所有市级示范村争取明年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档案室。凡新申报市级和省级“示范村”的,村综合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原则上要求达到省级示范档案室标准。在做好“百村示范村”综合档案室达省级示范档案室的同时,要抓好“千村整治村”的档案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到“四有一规范”,即有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保管场地和箱柜,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实体,档案实体进行分类、整理、上架等规范建设。争取每年都有20%的“整治村”的档案达到规范化要求,“十一五”期间完成“整治村”的档案规范化建设任务。要抓住全省实施农业信息化的有利时机,推广使用“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使行政村档案室逐步采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建立起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和村民信息数据库,努力实现由传统手工管理向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转变。

深化“三农”档案工作,要坚持向农村一线延伸、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加强“三农”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拓展基层档案部门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使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由主要面向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让广大农民群众能更方便地利用档案,使“三农”档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使广大农民真正从档案工作中受益。实施“三农”档案信息服务拓展工程,引导农村基层档案部门加强档案信息开发力度,通过开辟阅览室阅览、公布档案目录、编印“三农”档案资料、举办陈列展览、提供现行文件查阅等多种形式,构建面向“三农”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把乡镇和行政村两级档案室建成农民了解村情村务的窗口,掌握党和国家政策的平台,学习农业科技的课堂,维护自身权益的帮手,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

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繁重、重点突出、领域宽广,是档案工作的一项创新实践,我们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体制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要积极反映“三农”档案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三农”档案的支持,将“三农”档案的经费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费补助之中,协调相关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开展“三农”档案工作。档案部门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业务指导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各级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把“三农”档案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考核检查范围,对档案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解决档案管理业务上的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机关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解决“三农”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等实际问题,督查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三农”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各行政村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责任主体,有义务、有责任抓好本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要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安排和计划,积极完成本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和省级示范档案室建设。

(二)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

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在村综合档案室的基础上,整合多种信息资源和服务设施,探索建立集档案、文件、图书和科技信息为一体的农村档案信息管理新体制。村级经济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可以因地制宜地创新档案管理模式,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探索建立村档乡管和中心镇档案馆的新模式。各级档案部门要将省档案局编印的《行政村档案工作手册》及时发放给档案业务指导人员和行政村档案人员,开展行政村档案管理人员的实用性培训,争取每个行政村的档案人员都能轮训一回。同时,将行政村档案管理软件免费发放到每个行政村,提高农村档案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对推进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合力推动的“三农”档案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三农”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将“三农”档案与新农村建设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推动“三农”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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