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7]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进一步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根据浙委办[2006]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集中实施以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固废污染、化肥农药污染、河沟池塘污染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百村示范千村整治”、“811”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规模养殖排泄物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千万农民饮水”、农村生活污染整治以及以村庄绿化为主体的“万顷城乡绿化一体化”等一系列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有效地推进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农村环境与发达地区农村相比、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相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等都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畜禽养殖点多面广,一些养殖专业村的环境整治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置率不高,环卫设施严重不足,加上农民卫生环保意识不强,管理薄弱,垃圾和废弃物随意乱倾倒,特别是有些集镇脏、乱、差现象还比较突出;许多乡镇、村还不能实行集中供水,更谈不上对生活污水的治理,农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证,疾病预防困难。三是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偏高,既影响耕地质量,又极大威胁到食品安全。四是农村河道、池塘淤积严重,有的已成为污水沟、垃圾池,基本丧失了行洪、排涝、蓄水等功能,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尽快改善农村面貌,已成为当务之急。

“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态效益农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治污理念,加大治污力度,务必抓出成效。

二、全面把握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实施“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要依据《衢州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按照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洁化美化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和农村绿化工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河沟池塘全面清淤,畜禽粪便污染和化肥农药污染明显下降,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环境面貌有根本性的变化。

主要任务:

1、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科学规划布局和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区划,合理划定调整畜禽禁养、限养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妥善安排畜牧业用地,优化养殖布局,发展生态高效畜牧业。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关闭、搬迁,限养区内原则上不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治污设施与新建畜禽养殖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制度。按照循环经济和畜牧业清洁生产的要求,遵循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治理原则,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现代畜牧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猪-沼-作物”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实现畜禽养殖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生态养殖场和畜牧小区建设。

2、整治生活污水污染。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要按照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截污管网建设。不具备纳管条件的经济发达乡镇和行政村,要建设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济欠发达或山区、库区乡镇和行政村,要积极采用生物技术、沼气工程等适宜技术治理生活污水。环境敏感区域的乡镇和行政村要把脱氮脱磷作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型的基本条件,积极鼓励采用有(微)动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新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纳管、氧化塘、人工湿地、地埋式生活污水净化池等处理技术,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整治垃圾固废污染。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从根本上杜绝农村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现象。严格控制建造生活垃圾简易处置设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建立和完善工业废物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产生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防止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

4、整治化肥农药污染。以科学施肥用药为指导,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减少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积极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通过发展绿肥种植、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改进畜禽粪便处理等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大力推广应用新药械、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用国家和省明文规定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实现“一减二控三保”(减少农药用量;控制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农药残留;保护人畜安全、保护农作物及其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目标,建立一批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5、整治河沟池塘污染。全面整治农村河沟池塘,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保护村庄现有水域,清除农村河沟池塘、障碍物、水面有害漂浮物,做好河沟池塘清淤,河岸绿化。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巩固河沟池塘整治成果。

6、提高农村绿化水平。按照“易种好管投入低、生态增色有效益”的要求,科学选定和推广符合我市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实际的绿化树种、绿化模式。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河道、池塘、沟渠等)和庭院绿化,实现村庄周边和住宅四旁的绿化美好。建立健全绿化管护制度,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明确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基本步骤和工作要求

基本步骤:

2007年上半年,选择柯城区进行试点,实施范围覆盖该区30%的行政村。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各县(市、区),实施范围覆盖全市20%以上的行政村。2008年,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实施范围覆盖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2010年末,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工作要求:

1、在畜禽粪便污染整治方面: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转产或搬迁,并对纳入治理范围的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登记制度。2010年,全市完成年存栏猪300头(牛3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治理任务。在农村散养高密度区域开展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为年出栏40000头猪的区域配套建设1个处理中心;全市建成100个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其中20个省级生态养殖小区。

2、在生活污水污染整治方面:列入“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计划的行政村必须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列入整治村的要结合改厕,同步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列入省级生态乡镇或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的乡镇所辖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新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要采取纳管、氧化塘、人工湿地、地埋式生活污水净化池等处理技术,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他行政村,可采用生物技术、土地利用、沼气工程等适宜技术处理生活污水,积极鼓励采用有(微)动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0年,全市建成100个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示范村。

3、在垃圾固废污染整治方面:各县(市、区)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机制,按计划完成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经济欠发达山区、库区乡镇或行政村可采用“集中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也可建造小型焚烧炉处置,禁止生活垃圾简易填埋。要根据村庄规模在固定地点放置垃圾桶(箱),桶(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蝇蛆,垃圾定期清运。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村庄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工作。到201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中小企业产生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农村医疗废物统一纳入城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4、在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方面:到201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7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5%以上,完成百万农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0万亩以上。积极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包括沼渣、沼液)等新型高效肥料,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5、在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方面:平均每年完成农村河沟疏浚整治100公里,到2010年完成500公里;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基本得到清淤疏浚,并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保护村庄现有水面,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

6、在提高农村绿化水平方面:通过整治,全市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到95%以上,林种、树种结构基本合理,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按照“绿化示范村”的建设要求,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25%、20%、15%,其中乔木树种绿化面积占绿化总面积的70%以上,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努力确保“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顺利实施

1、搞好规划配套。各县(市、区)城乡规划等部门要依据县域(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污水、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对专项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还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规划和重点整治区域的整治方案要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2、拓宽筹资渠道。今后四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市本级“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各县(市、区)也要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这项工程。各级部门的资金要配套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集成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农村先富起来的能人、民营企业家积极向农村环境整治提供捐助。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金融部门、社会团体、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废弃物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路子。

3、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落实责任,协调一致,整体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整治,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农办、市建设局、市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由市农办会同市建设局负责,市农办负责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以及垃圾由乡(镇)向垃圾处理场的集运工作。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和百万农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由市农业局负责。农村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农村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其他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4、实行长效管理。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的宣传倡导,老年协会、妇女协会等的教育劝导,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化意识,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文化内涵。建立保洁员队伍,并通过公众测评、定时考核等方式,将报酬与保洁工作挂钩。建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要求的项目,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批准项目选址,环保部门不得通过项目环评,其他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土地和贷款。

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作为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市里建立“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抓好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检查督促、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各地各部门要把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和手段整合好,精心制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具体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柯城区要尽快启动整治试点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试点,及早启动。根据平原、山区、库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治重点,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市里将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纳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生态市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确保这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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