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7]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6日
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到2010年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到2020年成为全省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先进市,着重在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市直有关部门贯彻市委《实施意见》确定的重要举措,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要举措项目及分工
根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由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重要举措共76项,具体分工如下(列在分工单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1、关于注重特色发展,做优做强“
2、关于完善工业空间体系,推进市区工业新城建设,抓好省级开发区的扩容提质,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发展,构筑新型工业空间平台。(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3、关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实施存量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把好增量项目落地关,以增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积极推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耗能、耗水。(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4、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旅游集散中心、综合物流中心等规划建设,推进金融、保险、会展、社区等服务业发展。(市发改委、市贸粮局、市旅游局、市人行)
5、关于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深化山海协作,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加强外经外贸工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市协作办(招商局)、市外经贸局)
6、关于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业,实施“
7、关于继续深化新型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市农办、市人劳局、市教育局)
8、关于加强新农村规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农民饮用水工程。(市农办、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
9、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文明办)
10、关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建立新农村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创新农村生产要素流转机制。(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11、关于全面开展特色村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文化村、农家乐旅游等特色村,发挥特色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农办、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
12、关于按照“造盆景”的特色理念,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加快西区和衢江新区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公交、供水、排污、园林、环卫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做特、做精、做美城市。(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西区管委会)
13、关于加快黄衢南、杭新景高速公路建设,构建四省边际交通枢纽。(市交通局)
14、关于以“五城联创”为抓手,抓好城市绿化、亮化、洁化、美化,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市五城联创办、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
15、关于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六个一”工程。(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16、关于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水泥机立窑、小石灰窑、小化工企业等行业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整治力度,鼓励使用沼气等可再生资源。加快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公益林,切实保护水源和植被。(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17、关于严格环保管理,实施环境准入、“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长效管理。(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18、关于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生态补偿有关政策,逐步健全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促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19、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市人口和计生委)
20、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规范各项教育收费。(市教育局、市物价局)
21、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深入实施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教师素质提升、名师资源共享“五项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2、关于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积极争取建成衢州学院。(衢州学院〈筹〉、市教育局)
23、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 “六项行动计划”,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教育局、市人劳局、市农办)
24、关于积极发展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多层次教育网络,建设学习型社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
25、关于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网络,实现小病在社区解决。(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劳局)
26、关于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市卫生局、市纠风办)
27、关于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加强衢州电影城、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浙江东海明珠”、“衢州金走廊”和特色文化村建设。推进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城乡一体化目标。进一步办好周末文化广场、文化大篷车、电影夜市、民工文化俱乐部、农村数字化电影院线等,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作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广电总台、市发改委)
28、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民办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广电总台、衢州日报社)
29、关于注重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的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财政局)
30、关于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推进“小康健身工程”,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31、关于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岗位增加。(市经委、市贸粮局、市人劳局)
32、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清理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规定,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不同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机制,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支持劳动者更多地通过市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市人劳局、市农办)
33、关于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职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人劳局、市卫生局)
34、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运行机制,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5、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慈善、捐赠等救助帮扶,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慈善事业、老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36、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市经委、市人劳局、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37、关于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外出务工群体联合维权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劳局、市建设局、市经委、市司法局)
38、关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注重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收入合理增长,促进共同富裕。(市发改委、市人劳局、市财政局)
39、关于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扶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扶贫开发和结对帮扶工作、下山出库异地脱贫、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发改委)
40、关于加大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切实保证科学事业费和教育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落实城乡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增加对社会治安、社会救助、污染治理等领域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41、关于运用中心组学习、高级论坛、人文大讲堂、全民“学习日”和主题教育活动等载体,发挥形势政策教育兼职讲师团、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基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
42、关于深化“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衢州篇)??特色竞争和科学发展”重点课题研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社科联、衢州学院〈筹〉)
43、关于深入开展“知八荣八耻,树六大新风,建和谐衢州”主题活动,树立“服务、礼仪、诚信、互助、守法、尚学”等六大新风,继续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和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尊老爱幼、扶贫济弱、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妇联)
44、关于深入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和文明礼仪系列实践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市科协、市卫生局)
45、关于按照“三贴近”要求,深化媒体宣传,培植和推出一批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品牌栏目,营造主流舆论,唱响主旋律,奠定主基调。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做好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工作,正确引导社会热点和社会舆论。(市委宣传部、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文广局)
46、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切实加强对新闻舆论的领导和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短信、专业频道频率等管理力度,努力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信息办)
47、关于完善新闻通气会、新闻例会、新闻阅评和违纪违规行为警示制度,加强舆论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树立媒体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外宣工作,不断提高衢州美誉度、知名度。(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48、关于加大“两子文化”的规划研究和宣传推介力度,制订和完善“两子文化”保护利用规划,精心组织国际孔子文化节、中国围棋冠军赛等活动,打响“两子文化”尤其是“南孔文化”品牌,不断扩大衢州“两子文化”的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孔管会、市社科联、市文联、市规划局)
49、进一步研究、挖掘和提炼传统文化精华,大力倡导“开放兼容、创业创新、诚实守信”的区域特色人文精神,提升区域发展软实力。(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50、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文艺创作,大力扶持文化精品生产,积极推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大众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文联)
51、关于深化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和谐城市、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服务形式,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市文明办、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
52、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把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贯穿到依法治市和完善社会管理之中;建立和完善重要情况通报、政协意见建议办理及反馈、政协委员民主评议部门工作等制度,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53、关于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工作,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全面推广和深化民情沟通日制度,搭建群众利益诉求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经委、市信访局)
54、关于坚持培育和管理并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市民政局)
55、关于巩固和壮大新时期统一战线,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团结和谐,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和外事、侨务工作,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宗局、市台办、市外侨办、市侨联)
56、关于弘扬和发展创新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敢于创新、崇尚竞争、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57、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创业素质工程”,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凝聚和培养各方面的创新创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市经委)
58、关于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市府办、市财政局、市信息办)
59、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坚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市场运行和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
60、关于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下放或委托管理权限,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
61、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完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制度和行政官员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制度。(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综合执法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62、关于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依法行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市人劳局、市委组织部)
63、关于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强化司法民主公开,健全和落实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制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和落实巡回审判、权利义务告知、风险提示等制度,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64、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
65、关于进一步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切实抓好维稳“五项机制”建设,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社会利益、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66、关于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控制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
67、关于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类专项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以及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不断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68、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审、挂牌公示、限期整改,组织实施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开展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逐步构建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申办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节庆活动安全责任和措施。(市安监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69、关于以争创全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平安衢州”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规范和推广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以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推进综治进民企、进村居、进学校。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办、市经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70、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以市区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积极构筑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点线面协作,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等专项斗争,努力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增强其融入社会的能力。(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民政局)
71、关于研究制定符合衢州实际的构建和谐社会评价体系,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市委组织部)
72、关于继续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衢州市干部教育“十一五”规划》,把社会建设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干部实践锻炼,选派一批干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磨炼,到省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掌控全局谋发展、克难攻坚抓落实、化解矛盾促和谐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73、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考核和星级管理办法,实行分类建设、分类管理,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和后进村整转,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争先评优创五好”活动,推进企业、学校、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74、关于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适应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市人劳局、市委组织部)
75、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市、县(市、区)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选择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加强实践锻炼,学会做群众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76、关于认真贯彻《衢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机关效能
二、贯彻实施分工项目的基本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分工项目的落实。各分工项目的牵头单位对该项目的贯彻实施负总责,各参加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实施工作。
2、分工项目中属于事关我市全局和长远、着眼制度改革和创新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方案,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属于贯彻中央、省委作出决策和部署、落实市委提出的重要举措,要抓紧制定具有方案并组织实施;属于原则性或探索性要求的,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所有分工项目都要提出阶段性和总的时间进度安排。
4、要把贯彻实施分工项目同抓好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将于适当时候组织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