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衢妇[2006]57号
衢州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发展
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妇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突破市场和资源双重约束,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载体。为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作用,推动“妇字号”龙头企业、“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双学双比”女能手与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结合,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经营发展步伐,增强我市农业的特色竞争力中,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优势和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妇联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联合和合作,是农村生产经营的新主体,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引导和组织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开放度上起到的重要作用。要围绕衢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目标,进一步创新“双学双比”活动内涵,把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村妇女有效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促进我市效益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村妇女收入,作为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内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热情服务妇女,努力为发展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服务妇女的组织优势,主动介入,发动群众,营造氛围。要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妇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新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农村妇女的创业意识、合作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妇女走组织化互助致富之路,推动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要将农业政策及时向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合作社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村妇女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效益农业,通过组建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约化生产。通过通俗易懂和灵活多样的宣传,引导更多的农村妇女参加合作社,引导更多的妇女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
继续抓好“农村妇女素质工程”,明确培训重点,在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上突出专业合作社特色,着重抓好专业合作社相关内容的培训。培训对象可分二个层次,妇女领办人和协会会员。一是组织各类妇女专业大户、行业协会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双学双比”女能手、“妇字号”龙头企业、“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的带头人、基层党员干部等农村女能人参加妇女领办专业合作社培训,组建一支骨干队伍,成为女领办人,领头创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带动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发展。二是结合当地种、养、加工产业特色开展培训,帮助广大协会会员学习掌握种、养、加工新技术,为合作社良好的运行打好基础。
四、树立典型,抓好试点
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要注重发掘和总结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培植和树立典型,树立起一批章程规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好的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树立1-2个优秀典型。要通过引导、扶持、服务等多种形式,创建一批“四有”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促进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的提高、服务功能的增强、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引导广大合作社向规范化发展。在试点工作中,要争取把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当地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整体规划,使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布局、种类、规模等方面符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种养、营销女能手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的传、帮、带、教作用,在农民合作社的创建、发展方面起好带头示范作用,积极组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发展新队伍,带领更多的妇女姐妹共同致富、共同进步。使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妇女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窗口,相互服务、相互帮助的场所,共同提高、共同致富的天地。
五、争取政策,因势利导
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用足用好支农惠农政策。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培育组建妇女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依托专业乡、村,争取通过一、二年的努力,全市每一个县(市、区)要新发展3-5家妇女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每个优势产业都至少要有一个妇女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要提升一批“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帮助“妇字号”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她们向股份制合作社方向发展做大规模,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逐步提升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品变商品的产业化经营水平。高度重视对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管理,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的方针,把加快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妇女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推进我市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妇联组织要牢固树立扶持发展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发展妇女的观念,将培育和扶持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抓,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抓好这项工作。要着力营造有利于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妇联组织要发挥主动性,积极争取“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在组织上、资金上、政策上、平台上为农村妇女服务,扶持她们爬坡过坎,引领她们勤劳致富,指导她们规范管理,支持她们创新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新兴产业,它的诞生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规律,也为妇女发展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为妇联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这项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借力借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传统优势,积极创新和探索积累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引导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作一些有效的探索,为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快农村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衢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