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公〔2005〕244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参加《公务员法》知识竞赛
活动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浙人政〔2005〕228号)精神,结合我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参加全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浙江日报》、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事》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试题内容主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张柏林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二、时间安排
根据《浙江日报》等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
10月底至11月中旬,各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填写答卷活动。参赛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参赛方式
全市各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各类社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参赛者在指定答题卡(可从网上下载,答题卡复印有效)上以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将唯一正确的选项圆圈涂实(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答题无效),并将答题卡沿虚线剪下,在参赛截止日之前寄往:浙江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310025(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字样,并将答题卡贴在信封背面。团体组织参赛的,提倡集体寄送)。
四、总结表彰
本次知识竞赛由省人事厅统一设立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胜奖100名。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竞赛活动有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通知本人。获奖者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活动组织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由浙江省人事厅主办,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具体承办,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六、有关要求
市级各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把它作为2005年人才人事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并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切实增强广大干部人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把公务员管理工作全面纳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各部门要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要精心组织,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